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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9 18:52:10| 人氣86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病患看診時應向醫師詳細說明就醫狀況以免重複用藥危及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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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許多病友到醫院看診時,對看病及用藥的常識普遍缺乏,且習慣到處逛醫院換醫師,吃藥的服從性不好,不僅危害身體健康,也浪費醫療資源,署立台南醫院神經內科侯念岑醫師指出,病患看診時,應向醫師詳細說明就醫狀況,除避免重複用藥外,也能確保看病安全。

  侯念岑醫師舉病例說明指出,一名患者感冒後幾天有全身顫抖及心悸情形,而影響精細工作之操作,經問診發現患者因感冒服用氣管擴張劑,因促進交感神經與奮作用,造成一些體質比較敏感的患者出現顫抖及心悸現象,經建議停藥後,症狀自然就消失。另名病患因頭暈,一、二個月來白天多呈現昏睡狀態,患者擔心腦部發生問題,經深入了解,患者因頭暈常常復發,到處求診,目前同時服用耳鼻喉科及神經科醫師開立的處方,因而患者同時服用二種鎮靜神經藥物(也稱抗焦慮藥),當然會想睡,經藥物整合後,嗜睡及頭暈均有改善。

  還有一名腎功能不佳的患者,因腰痛看骨科後,腰痛改善卻常打瞌睡,經查患者腎功能指數已達二mg/dl以上(Creatine肌酸甘,正常應小於一點五mg/dl),當服用某些肌肉鬆弛劑,就可能有嗜睡情形,經建議停藥後即好轉。在門診中發現諸如此類患者不在少數。

  侯念岑醫師說,在作神經學理學檢查前,醫師通常會先了解病人目前有哪些急、慢性疾病,及所使用藥物,台灣都市地區醫療診所密集,就醫相當方便,但有時反而造成醫療困擾。患者拿不同醫師們開立的藥,不知該如何服用?一起吃、或分開吃?且有些疾病治療,往往無法得到立即改善,患者或因求好心切,亦或是貨比三家心態,藥沒吃完,再到另一位醫師處重新檢查治療,吃新藥或者新舊藥都吃,結果舊問題未解決,新症狀又出現。

  侯念岑醫師提九點注意事項供患者看病參考:一、固定在同一位醫師、或同一家醫療院所看診,如有多重慢性疾病,必需看多位「次專科醫師」,則建議在同一所中型以上醫院看診。二、若因諸多因素,無法集中看診,最好做紀錄。大醫院的藥袋都有註明成分、劑量及用法,而診所的收據上多有用藥明細,患者請收集好,帶給醫師們參考。若有抽血、影像檢查或其他相關報告,請讓醫師們了解,避免受檢重複及醫療資源的浪費。

  三、最好是寫個簡單「病情摘要」(可請家人代勞,與健保卡放在一起)。其中註明疾病史,用藥史及過敏史。若遇病情繁複者,適當的描述繕寫可節省醫病時間。四、若個性易緊張、或記性不佳者,可先做小抄。才不至於看診完、領到藥、甚至回到家了,才發現什麼重點沒講。五、若描述病情有困難者,請家人陪同,或寫「聯絡簿」。六、看診後若藥物繁多,請向醫院或藥局的藥師做諮詢,再與您的主治醫師討論是否須作刪減調整。

  七、不懂的地方請「問到懂為止」,不要不好意思發問。問醫師、護士、藥師、或家人等,視時機及場合而定,因藥物多吃或吃錯了,對身體有害無益。八、服藥若有出現不適,應儘快回原處方醫師了解是否為藥物副作用、過敏反應、哪種藥物造成、或是另外的問題。「換個醫師看就好」的心態,可能會使類似的問題不斷上演。九、請家屬多關心病友(尤其長者、聽力或視力障礙者),也請病友釋出機會讓家人關心,這樣看病就安全多了。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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