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幾個朋友在,離婚。
很有趣的說法,但真的就是在,離婚。
她們說了許多,聽了許多,最後的結論很簡單,就是不愛了。
而這幾對要離婚的,除了不愛了的這個共通點以外,就是沒有小孩。
也不是實質上的沒有小孩過,就是沒有實質上懷抱過自己的小孩。
但我一直覺得,沒能留住小孩,是一件很傷心的事情。
當婚姻決定結束,「還好沒有小孩」的這件事情,總會被拿出來說。
那我不禁的想,那如果有小孩呢?就不離婚?就委曲求全?
這些都是未知數。
就算是我自己,大概也不會為了小孩,去遷就跟另一個人生活在一起吧?
關於離婚這個議題,總是傷感。
不外乎就是,出軌。
精神的也好,肉體的也好,都會是傷害。
其實沒有另一個人的出現,在婚姻裡的兩人,基本上不會放手的。
要不就遷就的一起生活,得過且過的過每一天,也不會想著那絕對要分開的理由吧?
大概就是這些事情,讓我又多夢了起來,腦袋裡也飄過了一些過去的記憶,有點不是太舒爽。
然後,看著那些傷害人的,和被傷害的人,其實有點分不清楚誰是加害者,誰是真正的被害者。
恣意的任憑心去做選擇,大概就會有這樣的結果吧?
而那種心動的感覺,是真實的嗎?
但我想對的事情就會是對的,錯的還是會是錯的。
當生命中出現了比愛情還重要的東西,愛情就變得不是那麼完全的重要了。
如果愛僅限於眼前的這個人,哪天愛情又消失了,怎麼辦?
這樣,好累。
總歸一句,那都是別人的事情。
只是覺得可惜了,他們那已過去的情感。
未來的他們,不過是對方生命中的過客。
曾經說過的絕對,也不會是那麼絕對了。
然後,想起曾經自己說過的話,我不相信愛情,但我相信自己。
唯有把自己好好地愛著,不管誰愛自己或不愛自己,自己都能有著滿滿的愛。
自己都不懂得愛自己的話,怎麼去愛另一個人,亦或著是去理解另一個人愛呢?
唉,好饒舌的碎念。
孕婦該去睡覺了。
我需要有建設性的思維,來 cheer me up :(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