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他牽著手出門買晚餐,突然有種人生真的有著無限量的可能。
那年和他去的台南之旅,第一次那樣牽著手走在路上,那種只要是兩個人的手牽著,就什麼都不怕的感覺。
一直到現在,都不知道經歷了幾次不想牽手的過程。
晚上陪了他打2K15,只能說我努力參與了,不知道他是否有感覺到。
總是,又回到那個要結婚的歲數。
那時的自己沒想那麼遠,只想著牽著眼前的這個男孩的手。
對於這個見證了我的整段成長戀愛史的男生來說,我想沒有人更能體會我的愛情。
他曾是個旁觀者,帶著微酸,聽著我對男友的又愛又恨。
不知道變成了當事者的他,是否還記得那樣的我。
總之這樣牽著手走在臺北街頭,感覺有些複雜。
從溫哥華到多倫多,高雄到臺北。
我還真是個追愛的女孩兒。
而愛對我來說,究竟是一種需要,還是一種逃避。
仍然要留給自己的問號。
打趣著想著再一個十年過去了的話,身旁的男人會變成怎麼樣的人呢?
無所謂。
但知道自己希望的是,十年以後,他的胸懷依舊,存有著感恩和珍惜的心。
大概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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