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有迷了路的感覺;不管是自己,還是身邊的人。
唸書、考試、交報告,這樣的生活像是正常的。
不斷的忙碌,感覺好像沒時間揮霍我的青春了。
「當你老了以後,你會後悔你現在沒有出去瘋的。」飛先生向來都是這樣對我說。
可是我不喜歡出去瘋,也討厭體驗新的東西。
我想我也只能stay this way。
今天上課的時候看了一個關於sex education的紀錄片。
一個在Texas的女生想要讓學校開始有sex educatio,
所以她開始了許多的活動以及和學校的互動。
其實片子裡面有許多我很不以為然的對話,但我真的不是偏激。
所謂的Christianity(基督教)是不贊成婚前性行為。
那是個sin,如果你觸犯了,以聖經來講,是會下地獄,不然就是上不了天堂的。
但事實上,誰知道死後會發生什麼?
一個人如果沒有殺人放火,沒做什麼傷害其他人的事,卻要因為她不相信GOD而下地獄;
這點,我從來就不贊成。
但其實,心理學家卻證實了,pledgers(對主發誓過不會有婚前性行為)反而是最危險的群族。
因為她們最容易作其他的sex intercourse(這個就不用我說了吧?)
她們自以為安全,即使不會懷孕,但其實更容易得STD。
所以說,宗教對人即使有一定的影響力,卻不是絕對;
很多時後還會有相反的效果。
很明顯,我是佛教派的。
不過我扯遠了。
我想,人永遠都不會是平等的;
不管是再好的人,只要別人討厭你不管怎樣你還是會被討厭。
就算是同性戀,我覺得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每個人有自己的選擇,為什麼要只因為她們的不同就去排斥。
而人,向來都沒有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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