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陪官方和他的朋友去唱歌,因為官方要回溫哥華了,即使昨天才去唱歌,我還是陪他去唱歌了,但是其實過程,有一些些曲折和傻眼;但說真的,這些都是意料的到的事情。
一間中型的包廂最低消費要兩百塊加幣,相對於台幣將近六千塊左右,從九點唱到三點的那種;雖然知道晚上唱歌很貴,卻沒想到居然那麼貴。不過因為其他地方都滿了,最後還是決定留在那間唱歌。
後來陸陸續續的很多人進來了,我想大概有十二個左右;他們就開始叫酒喝,玩遊戲之類的,我都沒有加入,我只是乖乖的坐著聽歌和偶爾唱幾首歌。就這樣,直到後面,有人開始在裡面抽起菸來,有點像喝醉酒似的開始胡言亂語。
其實,對於有沒有唱到歌這件事情我並不是那麼介意;我不高興的只是抽煙的人都沒有經過包廂裡面的人的同意就開始抽起菸來,這點讓我很不爽,就這樣讓二手菸充斥著整個包廂;所以我就離開那個包廂,到外面走走。和他坐在lounge的時候,卻看到幾個人喝的最醺醺的,連走都走不好的那種,讓我不禁想問他們:「你知道自己在幹嘛嗎?那樣,真的會快樂嗎?」
聽說最後帳單來的時候,是四百多塊的加幣,再加個幾塊就差不多可以買一張回溫哥華的機票了,只是真的很令人傻眼就是了。當然一滴酒都沒喝的我和官方,只付了四十,算是所有人裡面付最少的了。
後來三點出來的時,站在門口等所謂的朋友們的時候,突然有人開始打起架來,本來離我們這裡還有一段距離,拉拉扯扯後卻越來越接近我們。後來有人叫了保全來,阻止了在裡面的架,外面卻又突然有兩攤在那邊吼來吼去,蓄勢待發似的。但好像是因為在等誰的關係,我們得留在那裡等待,後來才發現原來是我們這群其中一個被牽扯在第一次的打架事件裡面。但聽當事人的說法是,他一走過去胸口就被打了一拳,很莫名其妙的那種。
說真的,我有被嚇到的感覺,加上之前多倫多有發生在唱歌的地方,有人因為喝醉了吵架而拿槍射死了幾個人,加上我們在的地方,還真的是蠻危險的;但還好,最後我們很沒事的離開了。
到家的時候,其中一個男生一下車就狂吐;聽著他吐的聲音,我覺得很恐怖,可能年輕就是這樣,就是要嘗試一些事情,去經歷過什麼的,才能長大,但如果是我,要喝酒我不會讓自己吐的,因為實在是太難看,也太難受了。
今天的感想很多,尤其是當我坐在中間看著大家在high的時候,感覺上很有陳奕迅K歌之王裡的MV一樣,我唱著我的歌曲然後旁邊的人各自玩著遊戲、喝著酒;覺得自己跟他們是處於不同的世界,當人一個一個的進來,朋友一個一個的介紹著,心裡真的覺得今天會是第一次也會是最後一次見到他們。
不知道為什麼,就突然很想在台灣那些認識很久也很要好的國中朋友,或許只有和她們在一起的時候,我才會開心的又唱又跳,不管會不會起酒疹的跟她們喝酒,而我,喜歡那樣的時光,也想念你和我玩的海帶拳。
看著充斥著名牌"好車"的停車場,我恍神了。可能,大家都是來找快樂的,找那種和朋友一起的快樂。就因為朋友的存在總是必須,快樂的相聚是一種形式;只是,所謂的知心的朋友,卻看似少之又少。再多的乾哥乾姊乾爸乾媽,是否真的可以填滿心中的空虛?而,心裡真正需要的是什麼?到底有幾個人真正看的清楚。
我不知道。
但很慶幸的,我覺得我擁有的知心朋友,都不是酒肉朋友;不是那種尋開心的時候,寂寞的時候才聚在一起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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