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法是用時間和經驗來累積;
那麼,我想我對愛情的想法,在十五歲的時候就已經奠定。
傷心過度的那天,告訴了自己:
Candy,你今年十五歲,你的人生還很長;
你,不能為任何一個人停止旋轉自己的地球。
還有,公主和王子會永遠幸福是騙人的。
而,我的第六感的準測度;也是從那個時候就開始。
在事情尚未發生前,我就有感覺,而且連跟誰我都心裡有底。
分手。
或許,還是朋友就是因為那封email;
而我,太容易原諒別人的個性,讓我吃了悶虧。
也造成了,之後他的任性。
以學業為重,似乎是很多人分手後會說的話。
刺痛。
尤其是看到好朋友說的那句:「不管你再難過,這都是事實。」
現在看到,還是會讓我有心碎的感覺。
事實嗎? 無庸置疑。
太多東西,在再次看到日記時,謎題揭曉。
沒有想過要去恨過誰,因為一切還是那樣發生了。
回頭去翻閱那些過去,像是自殺。
把遺忘的一些東西再次找回來。
而,那個人,永遠不會看到當初帶給我的傷害。
所以,我也沒有必要再傷心。
未來該有的幸福,已經不是他能給的了。
是吧。 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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