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中的想要跟要,差很多。
我想要你陪在我身邊,但你可以不要;
因為我沒有說要,也說不定我不能要、也要不起。
我想要一個LV包包,但我並不會有;
因為我沒有自己的錢,我沒有能力自己買一個。
我很想要,但我卻不能要。
我 很想發瘋般的不顧前顧後,作一些沒有意義的事情。
但往往,當我真正實行我的亂來的時候,結果總是失望的,不然就是被罵的臭頭。
這就足夠讓我不爽很久了。
上上一次發瘋,還真是久。 感覺上好像快要10年了。
要。
我要結婚。 我要生一個屬於自己的baby。
我可以要,因為,這是我的人生,我可以自己決定;
即使,這需要另一個人的介入,但選擇權還是我。
屬於未來的那個「要」,很牽強。
想要。
我想要很愛很愛你。 我想要這一輩子都恋著你。
但我不是那種人,你也知道;
就算我真的是那種人,我也不會告訴你,也不會讓我恋的那個人知道;
而那個人,可以是他、可以是你、也可能是他他他他他他。
而,想要和要,在我的人生增加矛盾的次數。
想要但不能要的感覺,很討人厭。
但。
沒關係。 就像從沒有人為我瘋狂過一樣沒關係。
所以, 我也不會為誰而瘋狂著。
就 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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