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看到他,心跳突然加快。
也許,靠著牆站著的他,還真的有點帥氣。
他很習慣的往我走來。
很習慣的拖著你的手。
「來很久了嗎?」朋友問你。
『沒關係,幾十分鐘而已嘛。』
用著廣東話對話,但真的沒有什麼距離感。
前幾天晚上,講電話的時候。
突然想起以前喜歡聽他唱的歌。
古天樂的『男朋友』。
那首歌的旋律,還在我腦海裡。
他卻說他忘記了怎麼唱了。
跟著我的旋律,他唱起了前面幾句。
感覺~沒有回到以前。
他的歌聲,已經不是那時我聽了會臉紅心跳的感覺。
可能是因為以前聽不懂的關係吧?
那時候的他,很CBC。
現在,口恩~ 很台灣。
總覺得他說廣東話的時候,很帥。
沒有說國語時候的孩子氣。
想起聽過和以前男友的電話錄音,我也是超級孩子氣。
語氣,還是ㄋㄞ到爆。
現在的自己,連聽下去的勇氣都沒有。
覺得噁到爆。
或許,當真心愛一個人的時候;
所有孩子氣的東西都會跑出來。
不知道。
反正,我從頭到尾都是很鴨霸的那一個。
但是,認識自己那麼久了。
我知道,我愛過的人,不會是因為他們的外表。
當然,我的意思是"我看的順眼",可以不用是個大帥哥。
因為到最後還是會被我嫌。
真的。
我沒有那麼膚淺。
2005/10/29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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