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結婚好像是最近特別流行的話題。
這邊廂身邊一行座位,三個女同事幾乎同一時間和男朋友分了,那邊廂卻又接了兩通電話,兩位同事快將結婚,離離合合,在這世界每個角落不斷上演。
對於分手的後遺症,是死去活來還是若無其事,那得要看愛的多少和是誰主動提出來看吧。假如愛得不足夠,又或愛的時候根本雙方都不太快樂,分手與否其實都沒大分別,至於很愛對方,卻因某些問題而雙方爭持不下,大家再難在同一道路走下去的話,分開未嘗不是個解脫,也許這樣,大家日後仍能做回朋友的機會也較高。
從前,一般人會認為主動提出分手的人必定是對對方缺乏愛,因為大家普遍都覺得就是因為見異思遷的才會向另一半提出分手,但現代男女關係已不再是過去那樣眼光短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工作,自己的生活態度,對世界眼光减了一點的情況下,考慮是否能跟這個自己愛/或不愛的人一起,要顧慮的、關注的可能已經再不是我愛你或不愛你那麼簡單和純粹。
有些人可能覺得愛就是愛,要考慮得這樣複雜就根本不是愛而是交易,也許吧,在當今每個人都不會再是任何人的依附者或附屬品的社會,誰又會只考慮她/他能否照顧自己這種皮毛問題﹖更多的思考必然是我愛他幾多,跟他一起會否快樂,他懂不懂讓我愉快,他會否成為自己的限制等等......與其選後不快樂,那不如過一個人的快樂。
前幾天早上半夢半醒,接到同事的短訊,說自己情緒很不穩定,不明白為何分手不夠兩個月的人可以對她說出如此狠心的話,往昔的溫柔關懷如煙飄逝,她很不甘心,為何他要選一個自己不愛的人結婚,原因只是因為那個她願意到他的地方生活,她說她很想自殺,在短訊反來覆去的往來中,我告訴她我這個死過又活過來的人的醒悟,死不可能把變了的心找回來,我和其他人也很疼錫她,請她不要做傻事,死去,最疼的只會是她的家人,不會是遠在某地的他。
哭過痛過,給自己定個期限,外出走走總比苦纏在過去愉快的回憶裡好,兩小時的勸告,看得出她總算把激動平靜下來。
自從她告訴我大家分開了,看得出她的失意,從第一個的輕描淡寫到這個第二個的失落,看得出她愛的深度,不過假如你愛的人根本不懂珍惜,那你再如何愛他,亦是枉然。
愛情,每日都在發生微妙變化,是分是離,倒要靠主角如何演出。當你以為找到至愛,可惜那個又未必能夠共聚;你以為還是一個最好時,卻又未必沒有另類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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