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禮和送禮向來都是相對論。
送的人可能花盡心思,務求令收禮的人得物有所用,雙方均感喜悅,而收禮物那位,又可能暗暗渴求得到自己夢寐以求的東西。
可惜人許多時送出的又未必符合收的人的願望,不快樂的事便往往由此產生。
何解今天會有這個想法﹖那是因為最近分別聽到兩個人向我吐的苦水,加上自己這個週末的經驗所致。
最近經常「周圍瞓」- 每個週五,六日晚都在不同人的家過夜,這天回柴灣,睡醒後做個Spa便往別個區逛,一時走到表姐家度宿,一時又往舊同事家過夜,這樣週復週的,便被友人嘲為「周圍瞓」了。
來港工作以後,跟沙田這個表姐親近多了,許多心底話我們也能相互傾訴。月初回港,她給我看她小姑從美國寄回來送她的一些禮物,手袋、皮鞋甚至飾物也有,飾物是條皮繩穿著一個如小指甲般大的心型水晶,放在頸上毫不起眼,加上表姐從來不愛戴飾物,對她而言就是無用了;而那個紅色的手袋,大小厚薄就如對折A4模樣,不足1厘米的厚度,根本不能放下甚麼東西,至於那雙鞋,原來更不是表姐尺碼,她說每逢生日聖誕,她的小姑便送上這類禮物,從以前收到無奈,到開口請她不用再送,也請她把鞋帶回美國退款,怎知反遭小姑埋怨,認為自己送禮給嫂子是好意的表現,也覺得自己送的都是嫂子合用的才會送,於是美國的人不高與,我的表姐也不快樂。
表姐對我說﹕送禮也不理會人家喜不喜愛,合用與否,我穿不下那雙鞋請她換過或退掉,她竟說記得自己的腳大一點,自己穿不下逼的話我表姐準會合穿,又叫表姐回家再擠擠,說鞋子穿過便會鬆。表姐聽到後幾乎氣得昏倒﹗
今天吃午飯,另一朋友又以送禮者身份跟我說起相似的苦水,她在小姑新居入伙時送了一套茶具給她們,但她們多年來仍然將它高高閣起,仍舊用那些幾年以來破了崩了的杯碗,朋友說,我見你們的已用上好些日子,好心送你些有用東西,千多元呢,也不便宜;朋友認為自己有心送禮,收的人就算幾不喜愛也應收下,假如不喜歡大可掉了乾脆,又或另送他人,她說好心卻得不到好報,心裡難受。
送禮的人說話沒錯,但收禮的人又有錯嗎﹖
這可能都是觀點角度問題,每個人只站在自己立場看事情,不懂為對方設想,誤會才會產生。
至於我的想法是甚麼,因為現在太夜了,明天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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