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篇文章,說現在許多人都認為一對男女的結合和分開,都是「因誤會而結合,因了解而分開」,可是現實環境,今天卻最多是因為了解,想分都分不開。
我想,要真正了解一個人、了解對方的優缺點需要很長時間。不能接受的話,一對情侶就有分開的理由;可是人總會有些優點,當對方這個優點正是「他 / 她最體諒你的缺點」,那麼他/她就成為你極信任的人。他們就有可能變成另一種關係。
即使否定這就是戀愛,但兩個互相了解、信任的人,在沒有發展、或決定不再發展情侶關係之後,仍然能保持一種獨有的親密關係。雖然別人看上去即如情侶也好。
尤其是思想較成熟的人,深明找一個了解自己的朋友比找情人更難,因此就出現了一些沒法分的手。
到底他們是情侶,還是朋友?到底他們有沒有分手?分了的話,為甚麼又經常走在一起?為甚麼他們就是會非常緊張對方的任何事﹖為甚麼他們就是不願聽到對方有新戀情﹖沒有分的話,為甚麼又有時各自各精采?他 / 她的身邊依然有另一個、甚至多個的伴侶,只是大家好像早有默契,不向對方說這些事情。
這種比情人更情人的關係,可能就是最適合他們的,也可能是另一種永恆。在外界眼中,他們的關係非常曖昧,令人無所適從,覺得他們在撒謊、在散煙幕,但想深一層,兩個人的事跟你我又何干。
這種沒法分手的關係,當局者清,旁觀者迷。
唉……只是,旁人永遠不會理解,也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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