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Superman?!」
專輯發行前,唱片公司向閱聽大眾提出了這個問題。
那時,他的新歌在某電台強力的播放,身邊一位同事曾和我聊到這個話題:「真好奇到底是誰,口氣那麼大,敢稱自己是Superman。」其實,如果不曾聽過這位歌手的首張創作專輯,很容易會和我這位同事一樣誤解此張專輯名稱【Superman】的涵義。他上張專輯的首波主打是《Superwoman》,在我感覺此次會以【Superman】為題,主要是尋求呼應效果,也是種讓聽覺記憶延續的方式,而唱片公司運用巧思,將〝Superman〞另解為「超級男聲」,突顯歌手唱功的意圖明顯,大膽,卻也貼切。
在聽過《Superwoman》的極致嗓音之後,原本預期專輯同名主打歌《Superman》也會走類似的路線,音樂一下,卻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極度簡單的節奏,極度平直的唱腔,完完全全走復古路線。曹格透過歌聲,將兩首歌裡的苦澀與甜蜜表現得恰到好處;《Superwoman》裡,男子呼喚著選擇離愛而走的女子,懊悔自己不懂得珍惜;《Superman》中,卻回到初戀般的羞赧,對著心儀的女子傾訴情意。如果說《Superwoman》是杯醇煉濃郁的曼特寧,《Superman》或許就是精心調配的Latte吧!
《兩隻戀人》,很有意思卻又不太合文法的可愛歌名,資深作詞人徐世珍寫出〝一直....,一直....〞的疊句歌詞,搭配上曹格的曲,恰巧與耳熟能詳的兒歌《兩隻老虎》中的〝一隻沒有耳朵,一隻沒有嘴巴〞呈現相似的諧音橋段,這種創意實在少見;我好奇的是,這首歌是「先詞後曲」還是「先曲後詞」?!雖然華語流行中不乏取樣其他歌曲旋律段落的情形,但多數都是取材情歌譜寫進情歌,寫情歌聯想到兒歌....個人猜測先詞後曲的機率,或許大些。
從曲目第一首的《Superman》到第三首的《Grilfriend》,雖然呈現出完整的段落包裝,但曹格擅長的R&B氛圍卻淡得令人意外,中規中矩的嗓音讓我不由得懷念起上張專裡的精采花腔,幸好,這樣的念頭,在聽到《背叛》之後隨即煙消雲散了。以鋼琴起始的前奏,註定了故事主角的孤獨,夜深人靜的某個城市角落,寂寞的靈魂這麼唱著:「把手放開,不問一句Say goodbye,當做最後一次對你的溺愛。」歌聲中沒有太強烈的情緒起伏,卻充滿著濃厚的情感,那份不捨令人動容。或許是想藉由襯樂來加強整首歌的氣勢,後段間奏特意加入了電吉他,但與原本編曲的層次似乎有落差,在聆聽感受上並不是太順暢,間奏之後曹格想利用拍子的不對襯去強化聲音表情,卻又沒抓準編曲的重點,使得這一部分聽來略顯凌亂,有些可惜。
以往接收到的唱片宣傳方式,首波主打往往是與專輯同名的歌曲,這回,唱片公司卻不這麼做,反而選了首華語流行樂壇少見的快版Jazz來試探消費者的接受度,豐富卻不複雜的編曲,讓人猶如置身紐約酒吧之中,台上表演者自在的歌唱著,台下觀眾也隨著節奏擺動著身軀,輕鬆閒逸的氣息感染全場。歌手刻意用不同的嗓音配合著曲式起伏,彷彿告訴著人們:「生活,就該Free Style。」很難具體形容我有多麼喜歡《3-7-20-1》這首歌,簡單的說,第一次聽到就無可救藥的愛上了,自己還被這種強烈的反應給嚇到了,在這之前,其實我不常聽Jazz(因為受不了鋼琴不太和諧的瘋狂彈奏),在這之後,卻什麼都聽了。
整張專輯的曲目編排,第六、第七首的銜接是我最欣賞的一部分,《3-7-20-1》的熱鬧氣氛不宜太多,但若堅持歌手特質,突然將曲風急轉回R&B又會顯得過分突兀,於是放進了《保護你》,慢板Jazz加上靈魂藍調,既延續了前一首的概念,也適度中和了聽覺的快慢落差,將主線再拉回歌手擅長的場域。不同於《3-7-20-1》段落分明的真假音運用,曹格在《保護你》裡展現了絕佳的聲音駕馭能力,不斷的轉換發聲共鳴位置,副歌尤其繁複,往往一句歌詞中就有數個轉折(不妨注意聽「就算跟世界成為敵」這句的幾次吟唱),難度頗高,華語男歌手中能發揮至此的,恐怕也不多吧!
低沉而快速的Bass彈奏,再度開啟了70年代的Disco大門,《愛到底》就是充滿著這類元素的一首歌,雖說時尚圈所謂的流行只是幾十年週而復始的循環,但復古用得太兇也有一定的風險,不得不佩服曹格如此大量運用復古的勇氣,值得一提的是,《愛到底》摻入了一段復古+流行(應該可以這麼說吧!)的Rap,Rapper不是曹格,而是〝M.C. Donald〞,有誰聽得懂鴨子講話?!聽不懂....那就對了!Rap流行的這些年,又有多少人聽懂了呢?!這段有趣的設計,我喜歡。
總的來說,「復古」是這張專輯的主要元素,所以在幾首歌中也少量取樣了其他歌曲的旋律,《Superman》取樣《康定情歌》一句,《兩隻戀人》取樣《兩隻老虎》兩句,《你的甜蜜蜜》取樣《對面的女孩看過來》一句以及《甜蜜蜜》數句,乍聽或許有人會出現缺乏創意的質疑,但若整張專輯細聽下來,新舊旋律鋪排的流暢度卻讓人無可挑剔。另外,歌曲前後加入逗趣對話的手法,讓我想起1992年庾澄慶的英文翻唱專輯【哈林音樂電台】,或許,哈林在曹格的音樂路上也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吧!
過去唱著〝You are my Superwoman〞,曹格用【Superwoman】向大眾展現他的歌喉;如今唱著〝我就是妳的Superman〞,曹格用【Superman】玩自己喜歡的音樂。我欣賞這樣的音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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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信的聲音帶我認識信樂團,並開始主動接觸搖滾樂,而曹格的聲音讓我開始願意聽華人歌手唱R&B。偶爾我會想,自己會如此愛聽曹格,嗓音和演唱技巧固然是最大的誘因,但他擅長的歌路恰巧填補了信所缺少(或是還沒展現)的部分,似乎也表示了再能唱,再會唱的人,仍然不可能成為嗓音毫無死角的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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