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人心一瞬鑄成的天意 (文/陳樂融)
第十五屆金曲獎的得獎名單,在近年來對流行樂壇火氣不小的李宗盛眼中看來,也許又是一次「瘋子式的分裂行為」。但評審團很可能會說這是一次面面俱到的獎勵。分裂?整合?又是一個可以好好討論的題目。
早在公布入圍名單時,媒體和唱片圈即議論不同的菜要怎麼放在一起評比?但也許,早從入圍名單的多元取向,就隱約可以嗅出各種觀點的角力,主流和非主流,個性演繹派和傳統工匠派,早就各擁所愛。
黃子佼提出本屆特重「創作」和「資歷」這兩大特色,我相當同意,因為令人驚訝的是,在相當異質的入圍名單中,殺到最後,總是有創作實力或者資歷深厚的人占到上風。遇到過世的人,生人又甘拜下風。本此要領,出現四平八穩的結果,甚至,彷彿有分配之嫌?
評審團當然否認有「分配」之舉,但恕我當過金曲評審,還算滿可以想像各種會議的表決結果,端看是否有強烈意識型態的人試圖主導議題和標準。如果有,哪怕他(她)所能影響的票數不夠多,但也足夠讓其他持不同意見的人考量再三,或者至少必須付出加倍力氣去遊說,找出更有力的理由告訴反對者為何要投某某一票。尤其,據說今年每項表決程序修改為得有三分之二通過,可想見「磨合」的功夫花得極深。
也就是說,當外界懷疑今年金曲得主有「人人有獎」的「分配」概念,不在於評審會議一開場,主席就有意圖或動作,分公司或分歌手,你拿幾席他拿幾席,不是這麼赤裸裸的「分贓」——這在政壇或許不乏其例,但金曲獎是不可能也沒必要的——而是透過更隱微的方式,因為某某前面表決過的獎項已經給了誰,所以現在這個獎應該好像要表揚誰,自動在評審心中擺盪這的一種「分配」。
甚至,到最後,發現幾個主要大獎已經給了誰誰誰,發現某個提名很多或人氣很旺的入圍者還沒有什麼斬獲,所以乾脆頒給他最全面的專輯獎?看看報紙上引述評審團召集人說周杰倫「雖然單項分數不是最高的,但涵蓋面最廣、最完整」,所以把最佳專輯給了「葉惠美」,似乎可以窺出一點奧妙。
我無意暗示「葉惠美」不該得獎,事實上剛好相反,我喜歡並會投給「葉惠美」——如果我是今年評審的話。但是,我的理由絕對不可能是「雖然單項分數不是最高的」云云。因為這讓真正求好心切的得主,會不知自己得到的是哪一種榮譽?是真肯定,還是補償?
早年的金馬獎,得到「最佳影片」的電影常常因為只有一個光棍大獎,沒有演技(男女主角)和技術重要獎項搭配(編劇、導演、攝影等),被譏為政策大片或主題明確的就能得最佳影片,金曲獎的「最佳專輯」也要向這一種制度或風氣看齊?
也就是說:當小天王周董在鎂光燈下很「爽」地認為「得這個獎等於肯定全部」,真相很可能不完全是這樣。那不然,幹嘛設立分項獎項,不如每年只頒發一個最佳專輯大家搶就好了?
又如伍思凱,沒有人會認為他不配得歌王——事實上入圍者中,有哪一個不配得?或者大會真要給,找不出一種理由或說法給?——但外界可能永遠不會知道他到底在怎樣一種氣氛下被成功「拱」出來的?
據報載——顯然是某評審私下透露——的討論內幕:「有的評審提出伍思凱過去每一年參賽的作品,都有不同的變化,在歌壇辛勤耕耘不輟,如果今次再不能得獎,可能一輩子都無法勝出。這番話顯然令其他評審動容。」看仔細了,「臨門一腳」的遊說功夫往往是建立在情感而非邏輯上的。讓大多數人覺得把桂冠或權柄「該」給某一個人,往往和理論無關。總統大選如此,金曲獎亦若是。能公諸於世的理由,可能未必是人心海底礁層共振的微聲。
我當然喜歡看到有志者事竟然的喜劇收場,但我們不妨做個有趣的測驗,也請評審捫心自問:如果小伍不是七度叩關,而僅僅「三」度槓龜;如果公布入圍名單後媒體不是一致同情為他拉票,而是不特別叫屈或根本沒注意到他過往入圍次數;如果他不屬於面臨市場生存壓力的中生代純唱將,而是活躍如吳宗憲的多棲多金藝人——會不會影響他今年得獎的機率?
我們當然為宋媽媽在頒獎典禮上的「託夢」說紅了眼眶,但也不妨想想:如果宋岳庭不是未出片即身亡,留下比當初十七年前台大歌手蔡藍欽更粗糙的試錄帶,到底有沒有機會生平一出手就擠進入圍名單?會不會從報名收件開始,就被評審視為「有潛力,但太粗糙,非正式錄音出版物,和其他幾百件作品不能放在一起比,小伙子努力點,以後有機會出版正數專輯再來」?
不管形式上再怎麼民主,感情因素無可否認仍佔了任何評審活動的決定性要素。宋岳庭整體創作有爆發力,但就詞論詞,我還是會投給周杰倫「梯田」或王菲「不留」。此所以,每個得主都真正應該謝天,因為不管你的實力再怎麼強勁,你自認歷經多少努力,你態度再怎麼犀利,遇到投票,還是得看「人心一瞬鑄成的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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