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看了電影《10+10》的朋友,看到《女朋友。男朋友》的預告時,都會跟我一樣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楊雅喆導演的《10+10:唱歌男孩》是講述一個為了挑戰學校教育,不停唱歌的男孩,寧願被剃頭也要歌唱,剃了頭更能自在的哼唱,因為自由意識存在於頭皮以下。《10+10:唱歌男孩》是《女朋友。男朋友》的序章。
導演提到他一直很想寫一個關於80.90年代的台灣,那時沒有獲得完全的自由,學運因此而生,他想說這個時代的故事給大家聽。而,《女朋友。男朋友》就是講述為自由民主抗議的三個男女橫跨30年的電影。
開場。『我要穿短褲。我要穿短褲。我要穿短褲…』是一種對自由的呼喚,女校裡飛揚在空中的裙子像是揮舞的旗幟,反對著學校的迂腐,在做一種時代的溝通。故事從“現在”開始說起,在阿良帶著無奈與絕對的表情特寫後再慢慢“從頭說起”。
1985,憨直貼心的陳忠良(張孝全飾)和堅毅倔強的林美寶(桂綸鎂飾)是同齡的好朋友(最開始的關係,導演並沒有交待,後來導演說明是類似於青梅竹馬的情感),升高中時結識豪氣奔放崇尚自由的王心仁(鳳小岳飾)。人生,從此搭上線。阿仁與許神龍(張書豪飾)是校刊社的社員。不斷的在校刊上散播自由種子,不惜被剃髮被記過,也要對抗這束縛的一切;即使小的只在學校裡發酵,也拼了命的做到極致。沒有自由,等於失去靈魂,無法吟唱生命之歌。
那場喧鬧之前,阿仁在阿良手臂上寫下詩詞,說著:『是我的人,就跟我一起來。』夜裡,煙火噴射美麗的光芒,顯得耀眼。阿良奔馳的機車,那刻像是確定什麼似的,越騎越快。17歲的不滿可以在紙本上發洩,在司令台上塗鴨,在操場上跳舞,那對愛情的不滿呢?憤恨的眼淚流光就好了嗎?找個人替代,擁抱代替愛戀也可以嗎?反抗可以成群結黨,愛情難道也能三人行嗎?年少輕狂之後,我們還可以用什麼來解釋接下來的荒謬?
那年熾熱狂放的夏天,叛逆在拉扯中兜轉,自由的意念發狂似的找出口,地板發出熱氣,愛情也曝晒著,心底晒出一道道的傷痕,或許可以忽略,但清楚地知道它並不會消失。
1990,三人依然為「自由」做抗爭,阿仁對著美寶說:『妳先睡,睡一覺起來,台灣就不一樣了…』美寶不在乎台灣會變得如何,不過在那夜後,她的世界的確變得不一樣了。
阿仁有第三者,暴力事件被學校勒退,入伍在即。為慶祝當兵遊戲著,阿仁對阿良獻上“友誼長存”的長吻,阿良激動的反應,讓美寶也不得不面對多年來難以啟齒的情感疑慮。阿良在泳池邊的坦白,讓美寶傷心的大叫,她其實一直都知道,只是長久的猜疑被證實的那刻,還是心痛得無法接受。
1997,神龍的牽線下,讓美寶與失聯的阿良聯絡上,不自在的相互問候。三人再度相見:阿仁已婚,美寶樂當他的小三,阿良已有愛侶。12年來深藏心底未說出口的愛戀,在美寶的挑釁下,阿良捧著阿仁的臉,瘋狂的唱著那首 “主題曲”,也像是在做無聲的告白。
接著,衝擊、拉扯、責罵一觸即發。在這些不堪後,用“朋友”一詞再拉進彼此距離,這是原諒,還是反省?阿良長期逃避的其實是歉疚,無法愛、無法被愛和愛不到,這,比付出愛的更可憐。7年空白期,在關係中,一點作用都沒有,因為角色沒有變化,愛人的被愛的愛不到的仍然在圈子裡轉不出去。
『我們都該有兩個情人,一個愛我的,一個我愛的』──如果“愛我的”“我愛的”是同一個人,叫做幸福;反之,則叫幸運,至少到最後不會兩個都失去。
《女朋友。男朋友》我不定義為愛情電影,因為它真的不是!如導演所言,它不單單是說愛情和友情,它還是“變形”的親情電影。近期賣座同屬“愛情電影”的《愛》與《女朋友。男朋友》確實有明顯的不同,《愛》是完全的商業片,而《女朋友。男朋友》則是帶點鬱悶的商業片,但卻耐人尋味。
談完電影之後,我必須對這部電影級別說出疑慮,這部電影出現不少髒話及抽菸畫面,還有暗示或擺明的性愛畫面,卻被定義在「普通級」,這是否不夠恰當?
二○一二.○七.一八
午夜 一時零五分
Cindya
耳朵現正交付──黃韻玲.女朋友男朋友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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