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娛樂圈之死(一)
所謂娛樂圈指的範圍是哪些呢?我並沒有翻閱字典去搜尋其中的意義,就純粹以一個電視兒童的觀點去做解釋。所謂娛樂圈,就是指所有娛樂觀眾的社會媒體組織所概含的範圍,包含綜藝、影劇、音樂、新聞;甚至是便於茶餘飯後的八卦緋(新)聞。
為什麼標題下得如此“驚悚”?無疑是出於一個無奈娛樂圈無所創新的死老百姓的埋怨。在國小時期,身為鑰匙兒童,回到家第一件事,除了用大同電鍋煮飯之外,就屬扭開電視觀賞下午時段的綜藝節目或卡通。與同年級的朋友常聊到以前的綜藝節目,或許那都是甚久之前的事,但回味起來仍覺以前的綜藝節目型態幽默有創意,而且樂趣往往從中取得。
反觀現在的綜藝節目,有的是上節目就得哭個半死,顯示自己的孝順與不堪,好像藉他們匯流成河的淚水告訴人們勵志的道理和途徑,上這個節目的人,形象再怎麼渾沌的人都變成有血有肉,同時也兼得了感性與鐵漢柔情之形容。也有其他的節目是標明傳達愛意與謝意,卻在委託的過程中不小心透露出人性的光明、陰暗面,像這類的節目,有的觀眾看得有趣有的則像我一樣看得麻痺,假性的歡愉與感動,觀眾竟然可以讓此類節目繼續生存,真是令我感到難過。有些節目把從前的節目創意翻炒,其內容跟以前的節目相同,名副其實的換湯不換藥,難道這類節目的製作人都不會覺得丟臉,甚至不恥嗎?
更有些節目,因為批評他人能力進而走紅,他們頤指氣使的評斷別人的能力,那副嚴肅其實的內在,說不定只是一個“性”緻缺缺的中年男子。說得雖然是名製作人,但也不過是過氣明星,幫人製作的專輯也不一定紅遍全台灣,當然這都是純屬個人意見,在這點上我也過於批評了。當然我也覺得一針見血的評論,可以帶給其藝人成長,但如果藉由損傷他人自尊為自己走紅的管道,其製作人的言論是不是就說服不了觀眾?
有些節目請一些年紀尚輕的美眉上節目,再搭配一個男性主持人,美其名是要讓想當藝人的女生能有正確的管道推荐自己,並正式加入演藝圈;可是為什麼又限制了年齡?為什麼他們不能接受二十五歲或三十幾歲以上的女性參加?其實節目只是讓漂亮的女生參加而已;所謂才藝和智商,根本就可笑。在這類節目成功出發後,我覺得以後所謂藝人,也都只是單靠臉蛋,而無其內涵。並無意批評上節目的美眉們,只是覺得這類型態的節目製作人,並沒有真的覺得想要培養新人,只讓觀眾覺得藝人走紅的過程更簡易,而錯置了價值觀。
製作一個好的節目並不容易,製作一個收視率高的節目也不容易,但要製作任何一個節目,製作單位該問自己是否用心在籌劃節目?節目對觀眾而言,是否有趣?也該問自己此節目的收視率創新重要,還是節目創新的“創新”重要?
Cindya
二○○六.二.十二
午後 四時三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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