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傳給十個人
二、其中一個要打點你的人
三、被點到一定要寫
01 阿乾姐
02 蒼蠅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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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7-06-10 13:00:42 | 回應:3
被奌名的小朋友
要在自己的報台或部落格上寫下答案
請務必傳給 [[ 11 ]]個小朋友
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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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7-05-22 21:54:53 | 回應:5
遊戲!
遊 戲 規 則 :
1.回答全部的問題且回答完整。
2.回答完之後必須點名10個人(沒被點過的)與你一同參與...
(詳全文)
發表時間:2007-04-18 21:09:51 | 回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