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旅行,為了搭配衣服,我帶了好幾雙美美的隱形蕾絲襪,因為要戴腳鍊就不能穿厚重的高統甚或短襪。我不是不怕曬,但是爲了愛漂亮,犧牲一點總是值得的。當然這樣的搭配法常常吸引一堆年輕美眉的目光,每當看到歐巴桑、小姐們的注目禮,就覺得台灣Fashion的文化已經發揚光大了, haha~
可是整天在外趴趴走,這樣的穿法,只能說是作繭自縛,薄襪哪能抵擋得住一整天的長途跋涉?而且還是蕾絲襪!雙腳因為不停的走路,高度摩擦而紅腫,我痛得開始當個跛腳的阿桑。可是我只帶兩雙短襪,各種顏色的蕾絲襪卻帶了一堆。這樣怎麼行萬里路?到西班牙畢爾包最後電車一劫,終於搞清楚,總要有俐落的手腳、身段才能保命,愛美是需要犧牲的,不過,我可不想如此犧牲---「無名老嫗」?唉!我經不起這樣的打擊啊!我開始天天洗短襪,除了照常曬黑以外,美,終究是離我遠遠的!
經過Pamplona的酒館騷擾事件,Angela說她感覺我很會放電,哈哈!我大笑,直覺的跟她說,我認為我是因為比較沒有侵略性,很陽光---陽光就是最好的保護色。和老外保持一點距離,說話也不會很直接,如果他們有進一步行動,不要馬上給對方沒面子,讓他知難而退,這就夠了。我不介意自己太陽光,我不需要當淑女,不過,愛穿漂亮的衣服,喜歡打扮是無罪的,我一直打包的很好,絕不火辣,不露半塊肥肉,我不喜歡露、漏、瘺…哈哈~ 不管別人怎麼警告我,我常告訴自己,不用把自己弄得灰頭土臉,縱使是頹廢風,也要有型有款,否則就有違我愛乾淨整潔的原則啊!
我喜歡到處趴趴走,看一些稀奇古怪的風土民情,體會不一樣的生活,但是不想惹麻煩。並不是老外主動跟我講話就是怎麼了,有時候很投機也不一定就是我對他有意思,或是他想怎樣,這是我希望我的旅伴們能了解的,可惜歷次的旅行,這往往是我和旅伴們不合的致命傷。她們都只繞著我的年齡打轉,我不在乎,別人偏很在意,應該是跟我出去的都比我年輕…只是語言能力有待加強。我了解溝通的重要性,也讓老外了解互相尊重,這就是他們很有禮貌的互聊,開心的旅遊資訊交換。人生有很多事是重要的,要去完成,要去為自己而活,感情不是全部,年輕人很難了解吧!從今而後,跟我出去的伙伴們,請仔細看這一段話,不要再無事惹塵埃了!不過,她們不會看到這一段話的,因為…,我的朋友沒人知道我在Anyway貼文章(所以這一篇有在Anyway貼過!) 這是我最自由的一塊土地!我很珍惜,永遠不會讓認識的朋友知道,這樣,我才能暢所欲言,才能覺得不受監視,才能很放心的寫。是不是真的沒人知道?別嚇我!我希望吧!!!只能這麼說了!至少,自以為是…,應該是,就算是吧!
我喜歡當駝鳥!全力以赴
只能說我並不缺乏,所以才可以這麼看得開。自由對我來講還比較重要,就像我常講的,我覺得一輩子工作,為別人工作,沒為自己,因此急於想擺脫掉這份工作,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雖然這份工作薪水待遇尚可,我其實很感恩的,不過我也夠努力,值得他們請我這筆錢,我很物超所值的。這個念頭很清楚的時時刻刻提醒我,我知道我一有機會就會飛離,我只是在等待…在等待…。
因為行程,這次並沒什麼血拼,一來老了,不經重物的負荷,二來還是老了,物質生活不再強烈的需求,只買自己需要的民生必需品,海鹽和Persillade,這是我一年的生菜沙拉所需,可是Le Bon Marché已經沒有往年的整包Persillade,小瓶裝的都不夠青綠新鮮,只有看到唯一的一瓶,只好分三次在不同的地方買了三瓶。巧克力以為免稅店有,所以只買幾包法芙納的,全送人送光了,因為不想自助旅行還要送朋友伴手禮,沒買多少,可是回來後又想平日受人照顧,非得謝人家不可,所以巧克力都清光了,自己也沒得吃。還好留下鵝肝罐頭,那是兒子的最愛,總算沒讓他失望!
(這是十幾年前寫的)每次看到網路上有人到高雄玩,都好像把高雄形容是蠻荒之都,我都很生氣,不知道她/他們只來幾天,又看到什麼了?他們又高級到哪裡去了?我家人來高雄,都很喜歡高雄呢!這是他們最愛的渡假城市!雖然高雄不完美,我卻很喜歡。我只有國小、國中九年在中部,高中以後就都在外面唸書,對台中,一點都不熟,高雄反而成為我待最久的地方。所以見不得別人批評,就是氣憤而已。高雄哪裡不好?有人情味,草根性強,有什麼不好?雖然我覺得連上海都把高雄拼過去了,但是以一個新興的城市,我們很努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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