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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6 20:28:23| 人氣20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第四分局辦理 108年度守望相助巡守中隊基本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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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於108725日在安平區公所四樓禮堂舉辦108年度守望相助巡守中隊基本訓練,召集守望相助第四中隊及轄區各守望相助隊參訓,訓練項目包括預防犯罪及深化民眾法治觀念及落實社區防災、兒虐、家暴、防竊、防搶、防詐欺、交通安全宣導及執勤安全、登革熱疫情防治等課程,同時會中由分局長蔡進閱及巡守中隊幹部表揚各隊巡守員勤務優異人員,感謝各巡守員為轄區的付出與努力。

 
  
會中分局長蔡進閱表示,巡守人員均於巡守團隊中服務多年,熱心投入里(社區)之活動不遺餘力,對安平區治安維護及形象提升具正面意義,秉持「警力有限、民力無窮」的理念,針對各區域特性,治安熱點防制,致使治安零死角;另遇災害期間、重大事故發生、重要活動舉行等,協助執行交通疏導管制等事宜,與警方相輔相成,實現社區警政之聯結,藉以消弭犯罪,防制不法。另巡守中隊表示,全力協助輔佐警政、守望相助工作運作,強化各守望相助隊執勤能量,警民一家,共同努力治安維護。

 
  
本次訓練秉持守望相助再出發精神,共同治安維護之理念,參與社區、鄰里事務,聯結社區警政,同時藉由守望相助中隊力量,協調解決問題,期在各協勤民力配合之下,創造良好宜居的生活環境。

第四分局執行「全市同步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為防制酒後駕車肇事案件,近期執行全市同步取締酒後駕車勤務,冀以提高部署密度及擴大執行層面,以強化酒後駕車取締作為,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第四分局表示,10871日起大幅提高拒測、酒駕之罰鍰,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機車首度酒駕可處1.5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汽車則為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如二度酒駕之累犯,機車及汽車酒駕累犯,則處最高罰鍰9萬元及12萬元;第三度則以前次之罰鍰金額,再加罰9萬元,可累次重罰。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照,並不得再考領。
 
在拒絕酒測、不依照指示停車接受稽查部分,修正條文也提高罰則,罰鍰從原先的9萬元,提高成2倍、18萬元;如果在5年內拒測累犯,可處36萬元罰鍰,若第三度違規者,則按前次罰鍰金額36萬元,再加罰18萬元,以達嚇阻效果。另新增「同車共責」連坐處罰制度,汽機車駕駛人酒駕超標,針對18歲以上的同車乘客處600元至3000罰鍰。但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的乘客除外。

 分局長蔡進閲特別呼籲駕駛朋友,酒駕新法大幅提高拒測、酒駕之罰鍰,並新增同車連坐處罰之制度,請駕駛人配合「酒後不開車」、「醉不上道」及 「指定駕駛」或「代叫計程車」等觀念作法,珍惜生命,以維行車安全。

台長: 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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