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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6 19:13:08| 人氣13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惡意阻擋消防救護車移送警察局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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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阻擋救護車,不立即避讓者,將罰緩3600元,並吊銷駕照,一年內不能重新考照。臺南市政府消防局將強烈執法,給予惡劣之阻擋救護車駕駛嚴厲懲罰,收集相關違規事證,移送權管單位開罰。

    臺南市每年約有93千件之救護案件,其中OHCA案件就佔了3千件以上,其餘更有多數之急重症案件,是需搶分奪秒的送往醫院救治,分秒之差往往就是生命的有無,即便存活,早一步的治療患者痊癒狀況將更良好,更可能影響著一個家庭的未來。臺南市政府消防局為顧及患者之就醫權利,將惡意阻擋救護車之狀況,收集行車影像紀錄並移送警察局開罰,絕不姑息,保障市民患者之救護權力之決心,決不動搖。

台長: 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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