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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8 20:56:30| 人氣20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臺南市警察局第一分局 偵破「假賣屋 真詐財」詐欺犯罪集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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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詐騙無所不在!常見詐騙案件出現於各網路交易平台,知名「租屋賣屋網站」日前也成為詐緝犯罪工具,本轄於今年912日發生罕見之詐欺案,有購屋需求民眾瀏覽該售(租)屋網站時,發現臺南市東區精華地段有遠低於市價之房屋刊登販賣,遂撥打該網頁上所留之電話聯繫,因為看屋者眾多,被害人幾乎是「搶著下訂」,抱錢給假屋主,遭詐騙現金新臺幣(以下同)135萬元,警方於現場採集相關跡證調閱影像時,仍陸續有多位民眾上門聲稱要找屋主下訂,經警方解釋後才知受騙,其中一對年輕夫妻當日已被騙走50萬元,因聯繫不到「屋主」而前來,被害人焦急無助的臉龐,堅定了警方鍥而不捨追下去的決心。

 

  經深入調查,該詐欺犯罪集團之犯案手法,係先向屋主(不知情之第三者)承租套房後,再於知名售(租)屋網站上,刊登賣屋之訊息,並以遠低於市價之價格吸引買家,誘使許多買家爭相聯繫,再由集團成員以急需用錢等理由誆騙買家,需以現金支付買房之訂金,因該售屋訊息之開價遠低於市價,諸多買家以為撿到便宜,深怕遭他人搶先完成交易,遂聽信於集團成員,紛紛提領巨額現金前往指定之地點,再由集團成員扮成屋主出面交易,歷經月餘之偵查蒐證,分析比對售屋網站留下的相關資料,終鎖定林姓犯嫌等3人涉有重嫌,遂先於106914日持拘票及搜索票在高雄市苓雅區將林嘉拘提到案,並查扣犯案用之行動電話等證物,林嫌面對警方出示證據堅不吐實,翌日即為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1019日專案小組再持拘票及搜索票,於高雄市三民區、鼓山區等處拘提謝姓、盧姓2名共犯到案,並查扣犯案用之行動電話、電腦主機等鐵證,2人到案後均仍避重就輕,檢察官訊後對謝、盧2人聲請羈押獲准,本分局於昨(7)日再將涉案主嫌劉宇拘提到案,經查劉、盧2嫌在104年、105年均曾以相同手法今年在高雄地區行騙得款近二百萬元,犯案計畫及贓款流向均推給已故友人,(經為高雄市苓雅分局、三民一分局查獲),犯嫌於交保期間不思悔改,又以更進階的手法躲避警方蒐證查緝並持續犯案,使無辜民眾蒙受財產上重大損失,惡性重大。

 

    警方呼籲,民眾上網看屋買屋,仍建議透過有信譽之不動產業者較有保障,若希望省下仲介費用,可以從左鄰右舍探詢屋主身分、請屋主出示水電費單或有線電視帳單,藉以確認對方身分以免受騙。

 

台長: 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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