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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7 20:57:33| 人氣17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臺南市衛生局-馬鈴薯發芽及變綠請勿繼續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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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昨(6)日民眾至臺大批踢踢速食版上發文指至本市摩斯漢堡分店購買到綠色黃金薯條,衛生局今(7)日接獲消息後,立即派員至本市摩斯漢堡查核,未發現綠色黃金薯條,該產品為逢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從美國進口,由總公司配送至各分店,貯放在-18℃下,消費者點餐後才取出下油鍋180℃油炸。


業者倘使用或販售發芽、變色馬鈴薯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第17條規定,依同法第48條第7款規定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3萬元至300萬罰鍰,若使消費者食用後,發生食品中毒,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第15條第1項第3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處新臺幣6萬元至2億元以下罰鍰,並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8000萬元以下罰金。情節輕微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800萬元以下罰金。


衛生局呼籲,馬鈴薯發芽時,芽眼及芽根開始變綠,整顆馬鈴薯產生大量的茄鹼(龍葵鹼),特別會集中在芽眼及馬鈴薯外皮,而其他部位的茄鹼含量也會增高,因茄鹼對熱穩定,即使高溫加熱也無法去除毒性,攝取過多茄鹼可能會產生急性中毒,常見的症狀包括頭痛、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等;罕見症狀包括血壓偏低、心跳偏慢、呼吸變快、肌肉絞痛、流涎以及溶血等。發生中毒的時間多在食用後224小時,腹瀉的情形可能會持續36天,建議民眾,盡量多攝取新鮮食材,不要購買太多;保存時,將馬鈴薯置於低溫、無直射陽光照射的地方,以防止發芽;馬鈴薯一旦發芽就不該食用。

台長: 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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