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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6 19:24:31| 人氣22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臺南市稽查消保會公布未符衛生標準之手搖飲料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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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於25日接獲消保會公布手搖飲料衛生檢驗結果,立即派員前往未符合衛生標準之9家手搖飲料店,進行衛生稽查並抽驗18件檢體送檢驗室檢驗生菌數、大腸桿菌與大腸桿菌群,倘檢驗結果未符合規定,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請業者限期改正,屆時複驗仍不合格者依法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以確保消費者食用飲冰品之衛生安全。

衛生指標超過標準可能原因包括場所、設施及設備不潔、原材料儲存不當、水質管理不良、製備過程不當、人員衛生不良或盛裝容器不潔等,衛生局提醒業者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以免觸法。

衛生局陳怡局長提醒消費者,由於生菌數、大腸桿菌與大腸桿菌群在室溫下平均每15分鐘會分裂一次,不宜放太久,故購買後建議2小時內飲用完畢,以避免產生腸胃道不適之病症,維護民眾自身健康。 

上週新增2例境外移入病例,請民眾加強「巡、倒、清、刷」避免積水孳生病媒蚊,並做好防蚊措施,臺南市政府登革熱防治中心公布106716日至722日第29週登革熱疫情週報

現已進入登革熱流行期,且有間歇性降雨,請民眾於雨後加強巡查居住環境及所有空地空屋,落實「巡、倒、清、刷」清除積水容器及積水處,以避免孳生病媒蚊。臺南市政府自本(106)626日起已公告,經查獲孳生病媒蚊孑孓即依傳染病防治法第2570條,逕行裁處罰鍰新臺幣3,00015,000元整,無改善期。

臺南市登革熱第29週疫情週報(如附表),經市府查獲的陽性容器已在現場立刻防治,並通知區公所加強民眾動員清除孳生源,臺南市於716日至722日降下30.5mm的雨量,7月累積雨量已達134.9mm,於雨後一週病媒蚊密度即會上升,因此,降雨過後的積水容器(處)清除,更顯示其重要性,尤其是戶外的帆布、廢輪胎、花盆、盆栽底盆及屋頂的排水槽,一定要巡查,有積水要清除,有淤積需疏通,以預防孳生病媒蚊。

臺南市政府登革熱防治中心於高風險區(東區、南區、北區、中西區、安南區、安平區、永康區及仁德區),插立宣導孳生源清除旗幟以提醒民眾社區病媒蚊密度指數高,需加強進行環境孳生源清除,但近來發現宣導旗被民眾移除,本中心呼籲市民,請勿擅自破壞移除以免觸法。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布,截至723日止,全國本土病例0例,境外移入病例共139例(臺南市9例),臺南市新增2例境外移入病例感染國家皆為越南,現正值暑期出國旅遊旺季,臺南市政府登革熱防治中心籲請民眾提高警覺,出國前將住家環境可造成積水容器先清除,出國期間做好防蚊措施,返國後自主健康管理2週,如有發燒、頭痛、後眼窩痛、肌肉關節痛、出疹等登革熱疑似症狀時,請立即就醫勿服用退燒藥,就醫時主動告知旅遊史,以能及早診斷治療,衛生單位及早進行相關防治措施,以維護個人、家人及社區的健康。相關資訊可至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資訊網(http://health.tainan.gov.tw/),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國內流感疫情趨緩,但仍在流行期間,呼籲民眾如有類流感症狀請至本市各區衛生所或合約診所就醫

根據疾病管制署發布,第28週重症病例新增數及輕症個案較前一週下降,

社區流感病毒型仍以A型流感病毒為主。雖然天氣炎熱氣溫高,國內流感疫情趨緩,但目前仍為流感流行期間,提醒民眾勿輕忽持續保持良好生活習慣,落實生病在家休息,如出現類流感危險徵兆,應盡速就醫接受治療。

為因應此波流感疫情,疾病管制署延長公費克流感藥劑擴大使用之條件適用期間延長至今年731日。本市合約配置點之流感抗病毒藥劑儲備量均充足,若民眾出現類流感症狀請多利用本市各區衛生所及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合約醫療院所就醫,避免集中至大醫院急診。凡經醫師判定評估公費抗病毒藥劑條件者,不須經過快篩,即可使用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本市大部分衛生所均有提供類流感醫療服務,惟山上區及左鎮區民眾請跨區至週邊鄰近合約院所如大內高手診所、楠西區、南化區及玉井區衛生所就醫。相關資訊可至本局網站查詢(本局首頁>>衛生安全>>呼吸道傳染病>>防疫、通報與檢驗>>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合約院所) (https://goo.gl/sQLM9S)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再度呼籲,疫情期間民眾應減少至醫院或人口密集機構減少群聚發生。65歲以上長者、嬰幼兒、高風險慢性病患及孕婦等高危險群,勿輕忽流感嚴重性。生病請假在家休息,平時養成用肥皂勤洗手、咳嗽請載口罩等個人衛生措施,每年定期於10月接種流感疫苗。若出現呼吸急促、呼吸困難、高燒、發紺(缺氧)、血壓降低、意識改變等流感危險症狀,請儘速就醫,以掌握治療的黃金時間。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民眾暑期出國血拼,於國外購買食藥粧產品除自用外,不得販售!

暑假到了,也是出國的旺季,有些人會於國外購買當地的藥物、化粧品或特色食品,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民眾,於國外購買食藥粧產品除自用外,切勿上網、或於實體店鋪販售,否則將觸犯相關法令。

近年因國外旅遊盛行及網拍的便利性,國人常於網路平台拍賣外國商品,倘於拍賣網站販售自國外旅行攜帶回國之食品、藥物及化粧品,小心已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藥事法及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拍賣外國食品者,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0條第1項,處賣家3萬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拍賣外國藥物者,如KOWA蚊蟲止癢液、液體防水OK蹦、月事杯等,可依藥事法第92條第1項規定處3萬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拍賣外國化粧品者,可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8條規定處10萬以下罰鍰。

為維護民眾身體健康,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陳怡局長呼籲,民眾有疾病問題應尋求合格專業醫師,有藥物問題應洽詢藥師,堅持「五不」原則(不信、不聽、不買、不吃、不推薦),並且不要刊登、不要販售、也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的食藥粧產品,以保障個人的食藥安全。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陳怡局長也再次提醒民眾,未經查驗之個人自國外攜入、網路購買、郵購與代購食藥粧品,僅能自用,不可上網販售或於實體店鋪販售,以免觸法遭罰。食藥署也會將檢驗過不合格的食品及中藥摻加西藥產品、偽禁藥等相關資訊,公開在食藥署網站不合格產品專區( http://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4486 ),民眾可上網瀏覽產品有無違規紀錄。

台長: 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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