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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0 22:30:05| 人氣19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臺南市警察局第二分局破獲機車搶案 發揮秉持「法律不外乎人情」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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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中西區文賢路在昨(9)日傍晚的時候,有一名王姓身障人士騎乘三輪車,從事愛心商品販賣時,遭一名騎乘機車男子,假意購買價值100元的綑裝垃圾袋3只,且拿出現金1000元,俟王男欲找其零錢時,趁機搶走王男之現金新臺幣500元及該綑裝垃圾袋3只逃逸。

警二分局長樂派出所受理報案後,因被害人有語言上的障礙,所長林郁翔、警員葉承潤等人先緩和其情緒後,仔細以手機打字對談,了解案情,確認案發時間、蒐集現場跡證,在接獲報案3小時內立即掌握犯嫌特徵,並追查出其作案車輛,於當日晚間至郭姓犯嫌住處查訪,起出王男被搶的現金500元及垃圾袋等證物,渠料詢問郭姓犯嫌時,發現其亦為身心障礙人士,對於傍晚所發生的一切,竟有認知障礙,顯然無主觀犯意,但因被害人指證明確,員警此時反而被搶的、搶人的雙方都得安撫、關懷,全案經詢問後,將完整敘明案發經過、主客觀因素函請臺南地檢署酌理。

警二分局辦案員警積極任事,在受理報案後3小時內,掌握關鍵、查訪嫌疑人、順利起出贓證物歸還被害人,而且對於亦為身心障礙之嫌疑人,也能發揮秉持「法律不外乎人情」的理念,雖有客觀的搶奪事實存在,仍不忘主動關心、安撫嫌疑人,詳敘嫌疑人主觀認知上的障礙,函請地檢署酌理,對於弱勢族群具體展現高度關懷。

實習女警休假仍心繫任務 鷹眼認出竊盜嫌犯

南市一名馮姓男子於75日在北門路一段,看準路邊一臺未上鎖之腳踏車後將其竊走,警方接獲報案便立即展開調查,研判竊賊可能的去向。追查過程雖然迅速掌握竊嫌影像特徵,惟因腳踏車失竊難於追蹤,然而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馮嫌於昨(9)日中午時分在北區中山公園內休息時,明顯的特徵遭警二分局博愛派出所實習生李美慧認出後,立即通知所內同仁到場,全案依竊盜罪將馮嫌函送法辦。
實習生李美慧(大學畢業)105年考取警察特考班,於73日到派出所實習,平時便跟隨指導員警調查所內尚未破獲之竊盜等相關案件之偵查與嫌犯特徵,李生對嫌犯特徵均深深烙印記在腦海中,並於輪休期間即能一眼認出竊嫌。


警二分局博愛派出所表示,實習生李美慧平時學習態度認真,主動積極,雖然目前是實習階段,仍將所內案件當作是自己的事情一樣,輪休在外,仍不忘犯嫌特徵,與日前發生的腳踏車竊嫌不期而遇,其過目不忘及超強的記憶力,讓所內學長姐也都對她刮目相看、讚譽有加,老學長都自嘲要更努力,否則跟不上新生代的拼勁。

台長: 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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