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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4 18:05:20| 人氣24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嬰幼兒失溫及凍傷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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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台南市郭綜合醫院小兒科醫師顏瑞美籲請有嬰幼兒的父母,要特別注意孩兒的保暖,尤其帶新生兒外出時,更要多包件衣服,以防在嚴寒天下讓孩子失溫受凍。顏醫師表示,新生兒皮膚溫度維持在3637C時,耗氧量最低,又能維持正常代謝。所謂低溫是指核心體溫小於35C時,以體溫過低、體表冰冷,反應低下為特徵。體溫過低的機制是產生熱減少或散熱增多,或兩種現象都會出現。


臨床上失溫症的分類非為輕微、中度及重度失溫,輕微失溫指中心體溫為32-35
(90-95),可能出現的症狀包含發抖但意識清楚、發紺及延長血管再度充血時間;中度失溫指中心體溫為28-32 (82-90),可能出現的症狀包含停止發抖意識不清、動作不靈活、意識混亂或妄想、說話不清及血壓降低;重度失溫指中心體溫低於28(82),可能出現的症狀包含沒有發抖失去意識,生命徵象改變或喪失、肌肉僵硬、皮膚紅腫及水腫、意識改變或昏迷、脈搏消失、瞳孔放大或固定、心房震顫及心跳停止。

若於醫院外發生失溫情況,維持呼吸道通暢呼吸功能循環功能是首要的要件,若有設備,可以吸入加溫潮濕的水氣或氧氣,這至少可防止從呼吸散失熱量,且從核心加溫。若打靜脈點滴,必須先將注射液加溫。失溫的心臟容易因輕微物理刺激就發生致命的心室顫動,因此在搬動病患或幫病患剪除濕衣服時都應該動作輕柔,甚至救護車後送時也不應鳴警。嚴重失溫者之自主神經功能不良,在任何時候都應該讓病患維持頭腳等高全身水平姿態,否則突然姿態性血壓降低可導致突然心室顫動而死亡。心臟溫度在28度以下時,用電擊來治療心室顫動並不能發揮效果。

嬰兒在低溫下,皮膚最易凍傷,顏醫師表示凍傷程度分成四度,一度凍傷為皮膚淺層凍傷,繼之紅腫、發癢、刺痛和感覺異常,無水泡形成。約一周後,徵狀消失,表皮逐漸脫落,癒後不遺留斑痕。二度凍傷為全層皮膚凍傷,局部皮膚紅腫,發癢、灼痛,可在2448小時內出現水泡,如無繼發感染,經二、三週,水泡乾涸,形成黑色乾痂,脫落後創面有角化不全的新生上皮覆蓋,局部可能有持久僵硬和痛感,但不會留疤痕和發生痙孿。

而三度凍傷是皮膚及皮下組織被凍傷。皮膚由蒼白逐漸變為藍色,再轉為黑色。皮膚感覺消失,凍傷周圍組織出現水腫和水泡,並伴較劇烈的疼痛和灼癢。壞死組織脫落後留有創面,易繼發感染,愈合緩慢,癒後留有疤痕,並可能影響功能。最嚴重的四度凍傷、皮膚、皮下組織、肌肉甚至骨骼都容易遭到凍傷。傷部感覺和運動功能完全消失,患部呈暗灰色,與健康組織交界處可出現水腫和水泡。二至二週內有明顯的壞死分界線出現,一般為乾性壞疽,但由於靜脈血栓形成,周圍組織水腫以及繼發感染,形成濕性壞疽。往往留下傷殘和功能障礙。

凍傷的患者 在醫院先快速的恢復溫暖,先用無菌性的方法包紮傷口,使用血栓溶解劑及及早的會診外科醫師是主要措施,最有效達成恢復溫度的方法是浸泡在3739C溫水中。經臨床有效評估預後,根據溫水回溫後手和腳病灶恢復的程度來判斷是否有後遺症或需要截肢。顏醫師指稱,第一級肢體無發紺,不需要截肢也不會有後遺症。第二級是遠端指節發紺。只需要軟組織截肢,趾甲會有後遺症。第三級近端和中間指節發紺。需要指節骨頭截肢,會有功能性的後遺症。第四級:關節或跗骨發紺。需要肢體截肢,會有功能上後遺症。

若於醫院外發生凍傷情況,可立即性處理方式包含移離冷環境、增加體溫(衣物、毛毯、熱飲料),須注意不可壓迫或摩擦凍傷部位,可予以溫水(40C)解凍,疼痛可予以止痛藥、凍傷手指或足趾以棉花間隔、預防感染,並抬高患肢送醫。假如傷者在送院前仍有機會再暴露於低溫之下,則不應使用溫水浸泡,以免造成更嚴重的損傷。

台長: 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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