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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7 19:48:14| 人氣17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臺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遠光燈正確使用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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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1項6款規定:汽車行駛,夜間會車時,或同向前方100公尺內有車輛行駛,除第101條第3款之情形外(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2單響或變換燈光1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應使用近光燈。

    另處罰規定為道路交通規則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探究遠光燈對用路人帶來的隱患如下:

一、瞬間致盲:

夜晚會車時,遠光燈會使對向駕駛員視覺上產生瞬間致盲,致盲時間根據駕駛員自身視力及周圍環境不同持續時間也會不同,但最快也要2秒的時間後才會恢復正常視力,在這2秒的時間裡,駕駛員如同閉眼開車,對周圍的行人以及前後的來車觀察能力大大下降。

二、對速度和距離的感知力下降:

夜晚視線不好,因此眼睛對於對面來車的速度判斷本來就會打折扣,在這樣的情況下,開啟遠光燈對眼睛的干擾會使判斷力加速下降。當您開啟遠光燈,對向來車誤判了您的車速和距離,反而造成會車時事故的風險。

三、對寬度的判斷力下降:

遠光燈所產生的超大光暈會占據眼睛視覺中很大部分面積,從而使得駕駛員對來車的寬度以及身後情況的判斷力下降,從而會採取錯誤的操作。

正確開啟遠光燈的建議:

一、放慢車速

夜晚視線不好,放慢車速永遠要比開啟遠光更加有助於安全。

二、儘可能少使用遠光燈

市區道路照明設施比較豐富,夜晚少有遇到漆黑一片的道路,一般市區道路行車,儘量不使用遠光燈。

三、必要時燈光可以交替使用

在一些照明情況不佳的道路中行駛,為了不使對向來車造成影響,遠光燈可以伴隨近光燈交替使用,對向有來車時應即時切換。

四、經常檢查自己的燈光狀態

當對面來車頻繁切換燈光照射自己時,應當檢查自己的遠光燈是否在無意中開啟。

五、大霧天氣禁用遠光燈

因為此時空氣透明度較差,燈光會在空氣中行程漫反射效果,不僅不會讓你看的更遠,反而會加大對來車的影響。

六、車輛如果可以調節大燈高度請調節下

不少休旅車車身較高,即便開啟近光燈也會對來車造成一些類似於遠光燈的視覺影響,建議經常在城市中使用的車主,如果有大燈調節功能,儘量將大燈角度調低,以儘可能的避免干擾其他車輛。

台長: 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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