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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5 19:37:57| 人氣26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臺南市警察局員警為民服務獲公開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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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於22日局務會議中,公開頒獎表揚105年8月份員警好人好事優良事蹟,計18件30人。市警局局長黃宗仁期勉他們能本於初衷,做好警察工作,繼續為臺南市民提供良善的服務,建立民眾對警察的信心,贏得民眾的信任與肯定,以提升本市整體優質的警察形象。此次接受表揚之員警優良事蹟摘述如下:

1、    新營分局勤務指揮中心於105年8月23日,接獲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通報協尋自殺人口顏民,因其手機定位於新營區三民路附近,遂立即通報線上警網前往搜尋。民治派出所巡邏警員郭子豪、吳俊毅等2員,立即馳赴發話位置附近搜尋未果,乃聯繫顏姓報案人得知顏民老家位於新營區民生路,即火速前往,到場發現該址2樓燈光明亮,經顏民同意破門進入屋內,果真發現顏翁躺臥在2樓房間床上,身旁留有一封遺書及2罐安眠藥空瓶,郭等2員緊急通報消防局人員到場救護,並協助將顏翁送往柳營奇美醫院急救,及時挽救一條寶貴生命。。

2、    新營分局後鎮派出所警員黃文達,於105年8月17日擔服巡邏勤務,獲報新營區天鵝湖入口處有A3車禍需要協助。黃員馳赴現場,發現1自小客車失控自撞,停在天鵝湖入口處左側人行道上,1名女子坐於駕駛座,副駕駛座尚有1男童,2人已呈半昏迷狀態,黃員聞到車內瀰漫碳燒味,赫然發現後座有1個小鐵盆,盆內有燃燒未完全的木炭,黃員迅速打開車門,將女子及男童抱出車外,並緊急聯絡消防局人員到場救護並協助將2人送醫,經送醫急救後挽回生命。

3、    白河分局東原派出所警員薛雅仁,於105年8月28日獲報轄內疑似有迷途老人,薛員趕往現場查看,抵達時附近空無一人,薛員隨即向附近鄉間道路及山間小路擴大搜索範圍,不久接獲附近民眾通知,林安里有1位疑似迷失老人,薛員再度趕往現場後發現1名白髮蒼蒼、神情呆滯的老翁。因老人身上未帶證件,又無法正確回答任何資料,遂將老翁帶返所,薛員並自掏腰包購買便當讓老翁果腹。稍後老翁表示住嘉義市,騎單車外出訪友迷路。薛員再以警用電腦人臉辨識系統查詢,查無老翁身分或失蹤人口資料,最後以警用電話逐一向嘉義市各派出所查問,正巧老翁家屬正於嘉義市第二分局新南派出所內報案,經比對特徵,確認蘇民為走失的父親。家屬即趕抵東原派出所,並掏出新臺幣100元要補貼薛員買的便當錢,薛員當場婉拒。

4、    麻豆分局麻豆派出所警員陳正忠,於105年8月9日擔服交通稽查勤務,接獲王民報案稱渠陳姓先生有輕生念頭,且不知去向。陳員立即通知勤務指揮中心協助調閱陳民手機基地台位置,案經陳員在基地台附近搜尋,發現柚子園工寮內有燒炭味道,研判陳民應已在該工寮內著手自殺,陳員立即破門而入,將服用安眠藥及6瓶啤酒並已倒臥在地之陳民送醫急救,及時挽回自殺民眾生命,成功阻止悲劇發生。

5、    麻豆分局官鎮派出所所長黃連瑞及警員董清順,於105年8月18日接獲通報官田區工業路有民眾要跳樓自殺,到達現場後發現該址有多棟大樓而無法確認民眾位置,立即電詢生命線得知該欲跳樓男子正以電話與生命線人員談話,遂先請職訓老師清查職訓內公用電話,並請生命線人員配合詢問要自殺民眾姓名及位置,生命線人員稱該名欲跳樓民眾只透露姓徐,為鑄造科系且情緒不穩已掛斷電話。警方詢問職訓老師該科系有無徐姓學生,經清查發現徐姓學生未上課。黃等2員立刻請老師帶往學生宿舍,發現樓頂有1名男子橫坐於牆上,3人立即衝上樓頂安撫該男子,並確定為徐姓學生本人,乃以聊天方式安撫徐生情緒,分散其注意力,並乘機將其從圍牆拉下帶至行政大樓辦公室安撫情緒及了解原因,得知徐生有躁鬱症,近日因與家人相處溝通不佳,加上職場壓力造成情緒不穩。警方請職訓老師立即通知家長到場並帶至嘉南療養院就醫。

6、    黃姓民眾於105年8月30日至佳里分局塭內派出所報案,稱父親駕車載母外出意圖輕生,警員陳玉祥立即受理並通報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協尋以及安撫報案人情緒。勤務指揮中心調閱行動電話發話位置得知最後發話地為三股六孔碼頭附近,立即通報三股派出所,由所長洪坤基及警員章清松沿碼頭堤防尋找,終於在南灣碼頭旁樹林內發現1部自小客車,車內1對男女已昏迷,後座留有燒炭器具。洪等2員見狀立即打開車門將2人救出,並通知救護車到場救護。

7、    善化分局茄拔派出所警員劉育誌,於105年8月13日接獲通報,前往善化區牛庄里牛庄處理女子自殺案,現場發現蘇女手持水果刀割腕自殺倒臥在住處頂樓,劉員立即與消防局人員共同將蘇女送往麻豆新樓醫院急救。不料蘇女當天中午出院又與男友發生爭吵後搭計程車離開,傳訊息給男友表示要在世界上消失。蘇父等人遂到所請求警方協尋。劉員受理後,研判蘇女自殺意志甚堅,立即通報勤務指揮中心,經調閱蘇女行動電話最後發話基地臺位置在臺南市善化區小新營附近,劉員與家屬前往該基地臺附近搜尋未果。然劉員並未放棄,隨即前往蘇女租屋處查訪及調閱蘇女離開時之影像,後取得所搭乘計程車車行及車牌號碼後,透過車行聯絡該司機,得知蘇女於善化區1家汽車旅館前下車,劉員與家屬立即趕赴該旅館順利尋獲蘇女,最後蘇女在劉員苦勸下終放棄自殺念頭隨父親返家。

8、    新化分局知義派出所警員薛漢林,於8月21日擔服值班兼備勤勤務,接獲通報在新化區知義里新和庄有男子割腕自殺,需警方協助。薛員趕赴現場發現陳男在屋內用手搥打玻璃窗並手持剪刀割腕當場血流滿地,薛員立即攔阻搶下剪刀,因陳男喝酒及服用安眠藥,漸意識不清,薛員立即通報119送醫救護。

9、    永康分局龍潭派出所警員李紹有,於105年07月29日擔服值班勤務,接獲勤指中心通報疑有自殺案件,懷有8個月身孕之陳女駕車載2名幼兒外出,並向丈夫表達輕生念頭。李員立即調閱陳女手機基地台最後發話位置後,即通報巡邏警力警員戴士堯、陳嘉弘前往尋找,李員另查閱所內旅客登記表,發現陳女於前日中午有入住旅館之紀錄,隨即通報戴等2員至該旅館尋找並尋得陳女,當時陳女羊水破裂,恐有早產情形,戴員立即將陳女送醫診治並通知其夫到場,將2名幼兒交由丈夫照護,及時挽回陳女性命。

10、  第一分局府東派出所於105年8月15日,接獲吳姓民眾到所報稱林姓太太在家中接獲詐騙電話聲稱兒子欠債新臺幣80萬元遭綁架,如不交付贖款就要對其不利,夫妻倆因聯繫不上兒子,心情忐忑不安遂到所求助。值班警員立即報告所長陳宗鑫,在了解案情後,先安撫吳民情緒,並協助聯繫確認其子人正在飛機上前往美國途中,並未遭到綁架,陳所長告知此為典型詐騙手法立即趕至被害人家中請林女持續和嫌犯保持聯繫,佯裝被騙並約嫌犯至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交付贖款80萬元。陳所長隨即指揮警員著便服騎機車在附近埋伏,現場發現1男子在銀行旁徘徊並講電話,行跡可疑,林女應歹徒電話要求將警方預先準備好的贖款放置在東區中華東路電線桿下,該名男子隨即上前拿取贖款且拔腿跑離,警方即刻追捕,過程中警員鐘宜瑄一度抓到彭嫌衣領卻遭逃脫而不慎跌倒受傷,但仍繼續追捕嫌犯,埋伏員警也立即加入圍捕,當場逮捕彭嫌。

11、  第一分局府東派出所警員許晉昌及梁啟峯,於105年8月15日擔服巡邏勤務,接獲郭民至所報稱祖父患有失智症,於早上騎機車外出後就不知去向,無法聯繫,內心焦急萬分。許等2員先安撫報案人情緒並立即通報協尋。許等2員利用車輛辨識系統查詢,發現被協尋人郭民騎乘機車行經金華、中正路口,許等2員立即分工由許員前往現場尋找,梁員則持續觀看車辨系統了解郭翁動向通報許員。許員趕至金華、中正路口一帶搜尋,卻未發現。最後梁員透過車辨系統得知郭翁行蹤出現在西門、健康路口,通知許員立即趕往,許員抵達時郭翁正在路口停等紅燈,許員上前關心並詢問郭翁欲往何方,郭翁回應說他想要騎車回家,但卻記不得回家的路。許員向郭翁說明其家屬至所報案情事,並帶郭翁返所,另通知家屬到所將郭翁領回。

12、  第二分局民權派出所副所長高德陵及警員陳科志,於105年7月24日擔服巡邏勤務,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1名小朋友深夜在外流浪,高等2員即時趕赴現場,經了解該小朋友為李姓少年,有智能障礙情形,因家境貧困,故於前晚就外出撿拾資源回收以貼補家用,行至西門路與成功路口時,其騎乘之腳踏車無法載運過重之資源回收物,慌張之餘適遇民眾報案。高等2員上前關心詢問,見少年支吾其詞,即貼心協助載運資源回收物品,並請其一同返回派出所。經查知少年係單親家庭與雙眼失明母親同住於本市南區大同路,列為高關懷之低收入戶,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平時以領取區公所補助及撿拾資源回收物品維生;員警遂協助受理高風險家庭通報並積極聯繫社工單位介入關心協助,俟完成相關通報程序後,立即護送少年返家。

13、  第二分局海安派出所所長徐銘顁及警員陳俊佑,於105年8月6日擔服巡邏勤務,接獲康橋商旅通報1名李姓房客欲在住宿房內自殺,徐等2員接獲通報立即趕赴現場,見旅館內滿是燒焦味且門縫塞毛巾,內有燒炭聲響,立即向李女喊話,耐心勸說,李女最後將煤炭澆熄後開門。李女表示已沒有自殺意圖且非常疲累想睡覺休息並表示不需協助,徐等2員見整間房內天花板冷氣口、煙幕偵測器及浴室塑膠門均封滿膠帶,直覺李女自殺意念堅決,進一步發現房內有3包空安眠藥袋,李女表示已吃下3包20餘顆安眠藥,徐等2員立即通報119消防局派員救護,此時李女突然倒下昏迷,幸救護車及時到達緊急送醫,才救回李女一命。

14、  第四分局育平派出所警員蕭堯文及李易誠等2員,於105年8月16日接獲民眾報稱其女駕車外出,有自殺傾向。蕭等2員受理後立即以車牌辨識系統搜尋,發現張女駕駛之車輛未駛離安平區,李等2員隨即分開至轄內搜尋,終於在林默娘公園停車場發現張女車輛,並見張女因服用安眠藥已昏迷在駕駛座內,立即通知救護人員與張女家屬。惟車門上鎖無法開啟,蕭等2員見情況危急,消防人員尚未抵達,當機立斷與張女家屬合力以警棍破壞車窗,縮短救護送醫時間,並由事後到場救護人員協助送醫,順利救回張女。

15、  第四分局安平派出所所長陳榮吉及警員方呈祥,於8月17日擔服巡邏勤務,接獲民眾報稱鄭姓女子傳訊息通知家人正於四草大橋上跳海自殺。陳等2員立刻依家屬提供之機車牌號至四草大橋搜尋,並在橋下救生站找到機車,但搜遍周邊均未發現鄭女蹤影,陳等2員不放棄繼續搜尋1個多小時,突然發現遠方岸邊的消波塊堆上有一人影,立刻趕往,果然見1名女子蹲坐消波塊上,然該女子見到員警接近立刻作勢要跳海,當下風浪劇烈,稍有不慎即有落海危險,陳員放慢動作逐步靠近並向其承諾必盡力協助,持續安撫開導該女子,並依其要求連絡其男友到場後,以客觀的角度、詼諧的口氣安慰2人,終順利化解該女子與男友間之誤解與衝突,成功卸下其心防,最後由男友與陳所長共同攙扶回到岸上,再由家屬帶返家休息。

16、  第六分局鹽埕派出所警員劉家成及王福祥等2員,於105年7月16日擔服巡邏勤務,巡經南區商港路發現勤務指揮中心通報駕車外出欲燒炭輕生之自小客車,立即下車察看,發現車內煙霧瀰漫,緊急打開車門,見車內楊姓男子已奄奄一息斜躺駕駛座。劉等2員合力將楊男拉出車外急救,並將車內正在燃燒之煤炭撲滅,在救護人員尚未到達前施予CPR,待救護人員到達後,協助送往市立醫院救治,經搶救後幸無生命危險。

台長: 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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