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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3 19:45:53| 人氣48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臺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澄清不實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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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蔡寶滿台北報導】報導】近日LINE等社群網站及社交軟體上瘋傳一則「10月1日開始實施新制」,稱汽機車不管是在行進間或是停紅綠燈時,只要拿出手機,就會開罰單,一次1,000元;以及汽、機車只要抽菸(只要有點燃)就開罰600 元,要是菸蒂一落地罰4,500元,於10月1日開始實施等訊息。

交通警察大隊表示,汽機車駕駛使用手機相關處罰規定,業於101年10月15日開始實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第1項及第2項規定,汽機車駕駛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分別處新臺幣3,000元及1,000元罰鍰,有關駕駛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機閱覽郵件、訊息等,亦屬違規使用手機之範疇。

另有關汽機車駕駛於行駛時吸食香菸之處罰規定,業於104年7月1日開始實施,依處罰條例第31條之1第3項規定,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600元罰鍰。舉發標準,除駕駛人手持之香菸有點燃外,其周邊有其他車輛且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者,才會依法舉發。

有關駕駛亂丟菸蒂係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隨地吐痰、檳榔汁、渣、拋棄紙屑、菸蒂、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違反者,由環保單位依法告發並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之罰鍰。

交通警察大隊表示,社交軟體內所傳之訊息諸多與事實不符之處,民眾於收到相關訊息時,可向該大隊(電話:02-23752100)洽詢,避免誤信錯誤訊息,致自身權益受損。

台長: 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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