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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9 18:52:48| 人氣23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國家防災日新竹縣沿海地區將執行海嘯警報試放不實施人車管制及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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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新竹縣報導】內政部警政署為配合行政院「105年國家防災日活動綱要計畫」,爰訂於本(105)年9月21日(星期三)10時10分至10時20分,辦理全國遠地海嘯緊急警報及解除警報試放;緊急警報音符為鳴15秒後(鳴5秒、停5秒、再鳴5秒),改以語音廣播2次,解除警報一長聲90秒。本次試放海嘯警報,將不實施人車管制、疏散避難,上課、上班均維持正常狀態。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表示,海嘯警報試放時間是105年9月21日(星期三)10時10分施放近海海嘯緊急警報,音符為鳴15秒後(鳴5秒、停5秒、再鳴5秒),改以語音廣播2次;語音廣播詞為:「海嘯警報試放,海嘯警報試放,請所有民眾正常作息,不實施人車管制及疏散避難」。10時20分施放解除警報一長聲90秒。

執行施放範圍為本縣竹北市、新豐鄉沿海地區(包括竹北分局豐田派出所、鳳岡派出所、新豐分駐所及後湖派出所等4處海嘯警戒範圍警報臺);為了讓民眾能充分了解試放海嘯警報的時間、方式及內容,警察局特別商請北視有線電視、警察廣播電臺新竹臺等傳播媒體協助宣導,並請各鄉(鎮、市)公所、機關、學校利用轄內大型LED活動看板、電子看板、公布欄及網站加強宣導,同時製作試放海嘯警報公告,請各鄉(鎮、市)公所委請村(里)幹事、鄰長及請各分局分駐(派出)所管區員警,張貼於轄內各商店、機關、學校、加油站、車站、賣場等公共場所擴大宣導避免因海嘯警報試放造成民眾誤解、恐慌

再次提醒民眾注意,內政部警政署將於105年9月21日(星期三)10時10分試放遠地海嘯緊急警報,試放警報音符為15秒(鳴5秒、停5秒、再鳴5秒)後,改以語音廣播2次,語音廣播詞為:「海嘯警報試放,海嘯警報試放,請所有民眾正常作息,不實施人車管制及疏散避難」。海嘯警報試放期間,各機關、學校、部隊及民眾正常作息,不實施人員疏散避難,請大家不要驚慌!

 

台長: 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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