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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8 22:34:17| 人氣26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臺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海邊消波塊勸離輕生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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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 警方於17日10時30分許獲報,鄭姓女子傳簡訊給家人,表示人在四草大橋有輕生的念頭。四分局安平派出所所長陳榮吉、警員方呈祥線上巡邏獲報後,立即依據鄭女家人所提供之重機車車牌號碼H5Y-590號,前往四草大橋附近搜尋。

    陳所長二人經過一番搜尋,在四草大橋下海上救生站旁的草叢旁,發現鄭女所騎乘之機車,但附近未見鄭女行蹤。陳等二員立即沿著海岸邊沙灘、四草橋下、防風林等處搜尋了近1個小時,但均未發現鄭女行蹤。陳所長擔心鄭女安危,就在苦思無策之際,突然發現遠方延伸入海裡的消波塊好像有人影晃動,立即爬上消波塊往海裡搜尋。

    在消波塊上走了近50公尺後,果然發現有名女子蹲坐在消波塊上,就在陳所長接近該名女子時,該女突然站起來,表示不准陳所長再靠近,否則要往海裡跳。由於當時風浪非常大,人都無法站穩,且所激起的海浪噴濺在陳所長二員及該女身上,稍有不慎隨時有落海的危險。陳所長為顧及安全,先安撫該女情緒,在確認該女即為鄭女後,表示自己為派出所所長,如果有任何問題一定會全力協助。鄭女堅決表示除了他的男友外,不准任何人靠近,也希望陳所長注意自己安全趕快離開。陳所長表示絕對不會放棄,請鄭女加油,並會幫她打電話給她的男友陳男前來。同時間陳所長也一併請勤務中心聯絡其家屬,及消防和海巡人員前來,以備需要時之救援。

    就在鄭女家屬及男友趕至現場後,由陳所長陪同其男友坐在消波塊上相互溝通,但因彼此觀念有些歧見,遲遲無法達成共識。陳所長雖逐步前進和鄭女僅剩幾步的距離,但為顧及安全不敢貿然在消波塊上強行將鄭女帶離。陳所長見雙方僵持不下,遂出面緩頰,以比較客觀詼諧的口氣來幫雙方降溫,也漸獲得兩人的認同,並逐步卸下鄭女的心防。然後在陳所長溫馨的喊話下,鄭女也同意離開消波塊,由其男友及陳所長共同攙扶回到岸邊,交由其家屬及男友照護,順利化解一場可能跳海輕生的危機。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邱文亮指出,陳等二員接獲報案能積極處事,及時在海裡的消波塊上發現該女子,處理過程不畏危險,機警應變得宜,順利化解一場可能跳海輕生的危機,成功防止憾事發生,事蹟足堪表率。
 

安平所、偵查隊線上立即偵破搶奪案

被害人張女(56年次、籍設雲林縣)為一漁販,近日來和前同居人李○明(51年次、籍設雲林縣,目前雙方有保護令登記在案)共同在安平漁市場批漁貨至虎尾販賣。16日下午李嫌獨自於安平漁市場喝酒,酒後向被害人要求給予販魚所得遭拒,復於19時24分許再次向被害人要新臺幣2000元拒絕後,李嫌揚言如被害人不從即要用搶的,隨即拉扯搶奪被害人之側背包,致被害人跌倒手、腳擦傷,得手後出漁市場沿運河路往東逃逸,被害人損失健保卡,駕照,新臺幣1000元及手機等。

案經本分局受理報案後,立即通報線上警網實施攔截圍捕,並由本分局偵查隊前往案發現場查訪,得知李嫌為外地人,於安平區無落腳處所,案發後應會在安平區四處遊蕩,亦可能會回案發現場,故派員於案發地附近梭巡,於21時30分許見李嫌進入漁市場,惟進入後李嫌即不見蹤影,經本分局安平所線上警網多名員警到場搜尋圍捕,李嫌於21時47分步行逃出安平漁市場時,當場於運河路上遭本分局員警查獲,並起獲被害人遭搶之側背包等贓證物,全案詢後依法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台長: 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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