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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3 20:21:20| 人氣33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員警為民服務獲公開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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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於昨(23)日局務會議中,公開頒獎表揚105年6月份員警好人好事優良事蹟,計14件26人。市警局局長陳子敬表示,表彰員警優良的為民服務事蹟,代表意義深遠,盼全體員警能夠見賢思齊,加強為民服務工作,建立民眾對警察的信心,以提升本市整體優質的警察形象。此次接受表揚之員警優良事蹟摘述如下:

1、   
白河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值勤員王榮堂,於105年5月4日接獲佳里分局勤務指揮中心請求緊急協尋蘇女駕車外出有自殺傾向,經王員以車辨系統查詢研判該車位置可能在後壁區,即通報周遭派出所協尋。白河分局安溪派出所巡佐楊昆達,接獲通報後立即於轄內鍥而不捨搜巡,終於在烏樹林台糖停車場發現該自小客車,楊員立即趨前檢查,發現引擎仍發動中,車內坐有一位女子(即蘇女),楊員輕敲車門沒有反應,直覺有異,立即通報消防局到場協助,喚醒蘇女開啟車門鎖。蘇女稱因感情問題與家人產生糾紛,一時想不開而服下180顆鎮靜劑,經緊急將蘇女送往柳營奇美醫院洗胃急救,及時挽回寶貴生命。
2、    白河分局白河派出所警員沈美瑩,於105年5月20日擔服家戶訪查勤務,行經中正路與康樂路口見一老婦跌坐路中無法起身,適逢下班交通巔峰時刻,路過車輛紛紛急剎或按喇叭閃避,場面驚險。沈員見狀立即下車指揮並將老婦人安全帶至路旁防止意外發生。老婦情緒激動不安,不斷央求沈員幫忙尋找老伴。沈員環視四周未發現有其他長者,即耐心安撫老婦情緒,並立即通知所內備勤警員林哲弘前來協助。林員細心詢問,老婦無法表達身分,只能說出自己叫”細妹”,研判應為迷途失智老人,遂將其帶返所查證身分。當時老婦手腳多處擦傷,沈員即利用所內急救包為老婦人清洗、消毒傷口,再做簡易包紮;林員利用內政部警政署人臉辨識系統,篩選比對出老婦身分。由於老婦未住在戶籍地,無法聯繫老婦家人,
2員仍鍥而不捨訪查周邊多位鄰居,在鄰居的幫助下終於與家屬取得聯繫,並由沈等2員親自護送老婦返家。家屬見到老婦平安歸來,激動的向警方表示已遍尋老婦多時未果,不知所措之際,適見警方護送老婦返家,頻頻向警方致謝。

3、   
學甲分局學甲派出所警員莊朝河,於105年5月2日受理魏姓民眾報稱同居人陳女向渠母李婦表示欲服安眠藥自殺,又以電話簡訊對其留言「我把你兒子掐死了」等語,並於當日下午攜其幼子駕車離家後即無音訊,莊員與所長王啟仁會同魏男於學甲區尋找,嗣於華宗路尋獲人車。經了解係陳女因幼子養育及經濟問題與魏男發生口角負氣離家,並吞服安眠藥及傳送激烈不妥簡訊。王員乃向雙方告知家庭暴力防治法及相關法令規定後,返回駐地續做相關通報。翌日陳女再次攜子駕車外出,疑因服用安眠藥後精神不濟致追撞車輛,經莊員查知陳女習慣性服用安眠藥,並常與同居人魏男爭執,研判其健康及精神狀況恐不適合照顧幼兒;復經所長王啟仁指示立即依法通報社會局指派社工員前往諮商評估後,緊急將其幼子安置寄養家庭,並通報衛生所評估陳女精神狀況已達送醫治療必要,經其家屬同意,由警員張詩瑋戒護送往成大醫院治療。

4、   
善化分局善化派出所於105年5月28日,接獲分局勤務指揮中心通報,稱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通報緊急協尋因與男友發生爭吵後駕車外出欲輕生的李姓女子,最後發話位置在臺南市善化區中山路附近基地臺,經派員前往附近搜尋未果。善化派出所警員高銘志擔服巡邏勤務,接獲勤務中心通報上述狀況,乃立即前往基地臺附近街道巷弄搜尋。高員研判李女非本地人,應會尋找適當處所休憩,遂前往轄內汽車旅館等處詢問未果。然高員並未就此放棄,果然皇天不負苦心人!最後至某汽車旅館詢問時,發現李女現投宿於某號房,高員與服務人員立即進入住宿房內查看,發現李女已身體虛弱、精神恍惚。最後在高員苦口婆心勸導之下,李女始放棄輕生念頭,李母對於員警積極尋獲女兒作為,甚表感激

5、   
新化分局新化所警員王智樑、李世緯等2員,於105年4月7日接獲分局勤務指揮中心指派,前往新化區信義路協助1名精神病患強制就醫,於到達現場時,發現聞姓民眾右手持菜刀揮舞拒絕送醫,因當時無親友在場,警方乃好言相勸緩和其情緒,告知聞民放下菜刀,配合衛生局人員就醫診治等語,然聞民不聽相勸並持菜刀攻擊王、李2員。王員手持長警棍、李員手持木棍架開聞民手中菜刀,順勢壓制聞民直至鬆開菜刀,及時化解驚險狀況,並將聞民送上救護車,交由唪口派出所同仁林于勝戒護至奇美醫院診治。

6、   
歸仁分局歸南派出所警員李豐益,於105年5月18日擔服值班勤務,接獲陳姓民眾報案稱其母親洪婦電話中透漏欲輕生,因只知道母親住在民生北街至善幼稚園附近,不知詳細地址,且於外地工作無法趕回,請求警方協助。李員撥打洪婦手機均無人接聽,遂請備勤警員黃世豪前往附近查找,李員再次與報案人聯繫,陳女要求警方與其姊姊聯絡,其姊亦表示也不知道詳細地址,僅告知母親現與黃姓男友同住,亦無法聯繫黃男,並表示母親住家附近有一間冷氣行,旁邊巷弄內有間三合院。李員熟悉轄區狀況,即猜測為民生北街至善幼稚園斜對面巷子內,立即告知黃員前往該處尋找,黃員於該處找到洪婦,但已吞服大量安眠藥呈半昏迷狀態,立即通報救護車送醫急救,及時挽回洪婦生命。

7、   
歸仁分局歸南派出所巡佐谷毓祥、警員林文彬等2員,於105年5月6日擔服巡邏勤務,行經中山路與臺39線路口,發現路口有新臺幣仟元紙張飛揚,於是下車撿拾掉落路口仟元現鈔,經清點共新臺幣13,500元及一個信封袋。返所檢視該信封袋僅標註某牙科診所趙姓民眾,因時值深夜診所已關門,於是前往該路口調閱監視器,發現一輛重機車極有可能為該筆現金之車主,經查閱車籍發現與信封袋姓名相符。谷等2員立即前往該住處按鈴並找到失主,經確認無誤後交還仟元現鈔。趙民表示不慎遺失之新臺幣係當日領取薪資,非常感謝警方尋獲並送回遺失現金。

8、   
永康分局復興派出所警員王慶章、警員高炳又等2員,於105年05月08日擔服巡邏勤務,行經中華路與中華一路口,發現陳姓老嫗獨自坐在輪椅上發呆,王、高等2員立即上前關懷詢問,陳女向員警表示渠住在兵仔市場內,獨自行外出購物,但因體力透支無法自行返家,王員獲知後,隨即徒步將陳女推返家中,並請鄰居代為聯絡其家人返回照顧,民眾及街坊鄰里見王員推輪椅護送老嫗返家之舉,大為讚揚。

9、   
永康分局鹽行派出所所長張萬吉、警員陳河成等2員,於105年5月9日擔服巡邏勤務,接獲民眾報案稱永康區中正北路,有一輛滿載螺絲釘的大貨車沿國道1號高速公路北上,由永康交流道往新市方向下匝道匯入中正北路時,因貨物未綁緊,致使裝滿螺絲釘之箱子掉落,螺絲釘散落佔據兩個車道。張等2員到場後立即封鎖事故車道並指揮車輛繞道行駛,由於螺絲釘及大鐵箱重量不輕,非清潔隊之力可以排除,立即聯絡小型工程車前來處理,當時車輛已回堵近一公里至鹽行派出所前,張等2員秉持為民服務與工作熱誠,於現場疏導交通並手持掃把清理路面,避免民眾車輛經過時刺破輪胎,在豔陽烈日下曝曬近4小時,辛苦達成使命,恢復交通安全。

10、 
第二分局海安派出所警員張瑞欽、警員陳昱志等2員,於105年5月24日分別擔服值班及備勤勤務,約15時50分張姓民眾神情慌張衝入所內,表示渠與沈姓同居人在臺南地方法院開庭結束返新營區途中,同居人沈女肚子陣痛且羊水破裂,恐臨盆在即。因2人對市區道路環境均不熟悉,不知醫院在何處,正當慌亂之際,見到派出所即衝入所內求救,當時正值交通尖峰時段且沿途道路施工致交通壅塞,張等2員擔心沈女延送產房造成生命危險,立即駕駛巡邏車幫忙開道,及時將沈女護送至郭綜合醫院急診室,順利平安生下女兒,母女均安。張民表示幸遇2位熱心員警主動協助,才能夠母女平安,對員警敬業及熱心的態度深表感謝。

11、 
第三分局長安派出所副所長陳天降、警員蕭有伍等2員,於105年5月20日執行轄區查訪時,得知張姓婦人其賴姓丈夫於104年9月罹患支氣管及肺惡性腫瘤,醫療開銷增加;其子又於105年4月21日車禍造成右肘及右膝複雜性撕裂傷。張婦從事臨時工,無法負擔醫藥費用及家庭開銷,又苦無政府補助,生活陷入困境。副所長陳天降、警員蕭有伍秉持「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精神,協助張婦申請內政部「馬上關懷急難救助」專案救助,並轉介財團法人張榮發慈善基金會協助,盼能早日幫助張姓婦人一家渡過難關,維持生活、支付醫藥費及安心養病。張姓婦人為此萬分感激員警熱心協助。

12、  第五分局立人派出所警員林鈺齊、警員楊克理等2員,於105年5月26日接獲香港李姓人士報案稱其棕色皮夾(內含香港學生證、新臺幣2900元、港幣900元、及其他相關卡片)遺失,經詢問其表示當日於北區成功路與海安路口7-11旁搭乘計程車前往安平區遊玩,下車付完車資後,行走大約1分鐘發現皮夾遺失。林等2員隨即調閱轄區路口監視器,得知該計程車車號並聯絡到計程車駕駛,司機表示車上未發現該皮夾,警方提醒駕駛座椅及門縫附近再找尋看看,果不其然在副駕駛座與座椅縫隙旁找到。李民表示其花了很多時間在安平區尋找未果,沒想到臺灣的警察這麼厲害,而且連遺失皮夾這種小案子,也能替民眾盡力尋回,對於員警辦事能力深感佩服。

13、 
第五分局北門派出所於105年4月7日接獲110報案,北區公園路某大樓有位年約64歲黃姓女子不明原因倒臥住處,備勤警員邊信文與119救護員到場後,發現女子全身發黑已死亡多時。詢問大樓陳管理員及石姓清潔工表示黃女獨居,平時亦無親友與其來往。邊員查詢戶役政系統資料得知黃女吳姓前夫及兒子設籍安南區,經聯繫前往指認遺體並完成相驗。其子見到母親時泣不成聲,沒想到失聯23年的母親已成冰冷遺體。吳男父子辦妥相關手續後向警方表示因生活困頓,無能力處理前妻後事。所長何世宸查證屬實後,乃與警員邊信文全力協助家屬處理後事,並聯繫從事慈善工作的愛心會幫忙資助所有喪葬費用,讓黃女入土為安,功德圓滿。家屬對員警協助辦理後事,親民愛民為民服務精神表示感激,並於5月12日致函局長表示萬分感謝。

14、  第六分局新興派出所巡佐謝世津、警員吳明哲等2員,於105年4月8日擔服家戶訪查勤務時,途經南區鹽埕路發現一名身穿紅色上衣、黑色長褲之年邁老婦,疑似體力不支跌坐路中,精神恍惚不知所措的陷在車陣中,時值下班及用餐交通尖峰時段,過往車流頻繁且速度快,謝等2員立即下車關心,並將老婦先攙扶至路旁。經詢問其身分及住址,老婦一臉茫然,身上也未帶任何證明文件,只知她住家在國小圍牆旁,於是載著老婦沿著鄰近日新、永華國小,詢問商家及住戶是否有人熟識,費時近30分鐘終於詢問到老婦住家,並交由其媳婦妥善照顧,避免老婦迷失街頭,飽受酷熱之苦。

  

台長: 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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