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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9 20:13:16| 人氣19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臺南市警察局新營分局5月28日執行取締酒後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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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將於105年5月28日執行局頒「防制危險駕車」暨「取締酒駕」專案勤務,當日專案勤務並針對轄區各主要道路、易肇事路段全面稽查、攔檢取締危險駕車及酒後駕車等違規行為,以維大眾安全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者。

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

三、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者。

  前項情形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二輛以上之汽車共同違反第一項規定,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0元以上90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
 新營分局前往民生社區辦理『機車安全GO宣導』活動

維護機車交通安全,新營警察分局於5月23日10新營區公園路蓮海棚架舉辦「機車安全GO~」宣導活動,活動中由交通組組長蔡明宗及警務員王怡心向與會之年長者說明交通安全常識,包括自105年4月1日起執行「機車安全GO」專案執法,取締項目以機車「闖紅燈」、「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酒後駕車」及「逆向行駛」等4項違規為執法重點;另宣導外出穿著亮色衣服、騎乘機車或腳踏車要靠邊騎、騎乘時也要注意載的物品高度不能超過肩膀、過馬路時綠燈時間太短應等待下一次綠燈再行走等 ,除保障自身安全,也維護其他用路人行的安全,傳達正確交通安全觀念與知識,期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

由於機車「主要肇事責任車種比例最高」以及「肇事嚴重性相較高」,特別再針對4項機車動態違規亂象(闖紅燈、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酒後駕車、逆向行駛)展開執法,呼籲市民重視機車交通安全,希望透過推動本執法專案,能持續降低交通事故傷亡人數,確保行車安全與秩序。

為提醒用路人並擴大宣導效果層面,該分局持續至各機關、學校及各里、各社區等,深入社區提醒高齡者及初領駕照年輕族群等2大高肇事危險用路族群(高齡者及初領駕照年輕族群)注意交通安全,再次呼籲民眾騎乘機車「不闖紅燈」、「不酒後駕車」、「不逆向行駛」,更要遵守「兩段式左轉」規定,希望各位機車騎士「騎乘機車不違規,幸福快樂平安歸」。

台長: 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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