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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8 19:33:32| 人氣24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員警為民服務獲公開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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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於昨(28)日局務會議中,公開頒獎表揚105年3月份員警好人好事優良事蹟,計14件21人。市警局局長陳子敬表示,表彰員警優良的為民服務事蹟,代表意義深遠,盼全體員警能夠見賢思齊,加強為民服務工作,建立民眾對警察的信心,以提升本市整體優質的警察形象。此次接受表揚之員警優良事蹟摘述如下:

1、    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警員黃淑苑,於105年3月27日擔服巡邏勤務,見有多輛消防車鳴笛示警快速行駛,黃員雖未接獲火警通報,然直覺有火災事故,乃主動驅車前往協助。黃員到場時,見現場已有數間民房陷入火海,立即疏散現場民眾並請求支援;官鎮派出所警員黃宥潤於獲報後,趕赴現場救災,見現場因道路狹窄,消防車進入不便,恐無法迅速壓制及撲滅火勢,乃與警員黃淑苑共同指揮消防車進入火場。在疏散過程中,因不斷傳出有住戶受困,黃等 2員與劉姓民眾等3人一起逐戶拍打呼喊,希望喚醒受困住戶逃生。黃等3人行至二鎮里60號時,發現該戶屋內發出微弱呼喊聲音,但因大門緊閉無法進入,在情況危急下,警員黃宥潤立即破門進入屋內,發現住戶涂陳攪因行動不便受困於房間內,黃等3人員立即合力將涂民抱至安全處所。

2、    麻豆分局下營分駐所警員姜貴山,於105年3月25日擔服巡邏勤務,獲報下營區仁里里友愛街有民眾意圖自殺。姜員到場後,在屋外聞到濃濃燒炭味,然因大門深鎖,且急按門鈴及大聲呼喊均無人應門,姜員立即聯繫楊姓報案人,據楊男表示家中僅父親獨自在家,姜員在情況危急及徵得楊男同意後,立即破門入內,發現房間內已煙霧瀰漫、焦炭味濃厚,瓦斯爐上仍燃燒木炭,顯見楊民死意甚堅,姜員立即將瓦斯關閉、撲滅炭火並打開屋內窗戶,再查探楊民身體狀況幸無大礙。然楊民情緒仍十分激動,揚言待警方離開後,仍要繼續自殺。因現場無家屬在場及惟恐楊民再有自殺之舉,姜員乃當機立斷將楊民實施保護管束,協同消防隊救護人員將其送往新樓醫院麻豆分院診治,並通知家屬到院照料;另姜員亦通報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派員到院協助關懷楊民。

3、    佳里分局佳里派出所警員蘇勝興、邱永都等2員,於105年3月20日擔服巡邏勤務,在佳里區延平路與建中街口發現1名女子在路上徘徊,其神情惶恐且喃喃自語。蘇等2員主動趨前關懷得知,該女子疑似精神異常且已迷途走失,便將該女子帶回所內安置。經以人臉辨識系統查詢得知該女子姓鮑住臺北市中山區,隨即通知戶籍地派出所代為查詢聯絡,惟均無所獲。蘇等2員又再調閱監視器畫面查出,鮑女係以徒步方式出現於轄內,遂將鮑女帶至轄區逐戶詢問,終於查出鮑女住在佳里區忠仁里,立即聯絡家屬將鮑女帶回照顧。

4、    歸仁分局德南派出所巡佐兼副所長黃國輝、警員丁健仁等2員,於105年3月10日擔服巡邏勤務,發現有男子用紙張鋪地,身著單薄衣物睡在仁德區民安路1段高速公路涵洞橋下便道旁。黃等2員趨前關懷得知,該男子答非所問且喃喃自語,疑似有精神異常狀況。因天氣寒冷,恐該男子有失溫現象,黃等2員乃將該男子帶返所內安置,提供熱食讓其充飢,並以毛毯讓其禦寒。經黃等2員利用該男子口述之資料及戶役政系統查詢得知,該男子姓楊籍設永康區為永康分局列管之治安人口,因患有精神疾病,日前在高雄市凱旋醫院住院診療,楊男於3月份趁隙離院後便住在橋下。經丁員向永康分局鹽行派出所查證,楊男家屬均未居住在戶籍地;又電詢高雄市凱旋醫院詢問楊男家屬電話,醫院礙於個資法僅能代為聯絡,然家屬所留電話已暫停使用,仍無法聯繫家屬。黃等2員再耐心詢問楊民,終於說出曾因精神疾病住過臺南市嘉南療養院,經丁員電詢該院,院方告知楊男因患有精神疾病曾住該院診療,並表示可將楊男送至該院就醫,黃等2員乃將楊男送至嘉南療養院照顧。

5、    歸仁分局關廟分駐所警員劉永德,於10531日擔服家戶訪查兼備勤勤務,獲報有老翁因自摔受傷無法行動,無法返家。劉員雖與老翁聯繫多通電話,然老翁仍不知身在何處,且心急如焚,經劉員至山區尋找一個多小時後,終於在南雄路後方產業道路尋獲受傷老翁。劉員立即將老翁帶至安全處,因其驚嚇過度,口中不斷念念有詞,卻不知自己為何走失。經劉員與老翁耐心溝通及平復其情緒,老翁終於拿出身分證件,並說出家中電話號碼,劉員乃將老翁帶回所內照顧。經查老翁姓王籍設臺南市永康區,劉員立即通知老翁家屬到所將老翁領回照料,深獲家屬感激。

6、    永康分局永信派出所警員溫柏榆,於105年3月18日擔服防制危險駕車勤務,巡經永康區復國一路與復華三街口時,發現年約3歲之幼兒在路上獨自徘徊,顯不尋常,經溫員趨前關懷得知,該袁姓幼兒住永康區忠孝路,因在家中遭媽媽責罵,便趁機偷跑出來。溫員得知原委後,立即將袁童護送回家,袁母因發現幼兒離家出走,正心急如焚地四處尋找,看見溫員將其幼兒安全護送回家,始將心中大石放下,並對溫員之義舉深表感激。

7、    第一分局偵查隊偵查佐葉修慎,於105年2月5日獲報前往臺南市東區東門路協助處理民眾死亡案件,葉員勘察蘇姓死者陳屍處所及詢問死者之年邁母親得知,死者係蘇母之三子,多年前腦部血管栓塞中風後,其左半身殘障、智能不足及行動不便。蘇母原將其三子送至安養中心照護治療,因家中幾無經濟來源支付安養費用,遂再將其三子接返家中同住。葉員得知蘇母無力為子辦理喪事後,立即聯絡轄內慈善團體「康黃金愛心基金會」全程協助治喪事宜,讓蘇男得以安心下葬。蘇母對於葉員及「康黃金愛心基金會」以雪中送炭之菩薩精神,協助其子安葬,深表感激。

8、    第三分局長安派出所巡佐兼所長黃俊榮、警員蕭有伍等2員,於105年3月19日擔服勤區查察勤務,得知單親母親其王姓兒子於104年12月間因發生車禍燒成重傷,現於家中療養無法工作,王民係家庭經濟支柱,但因無法工作且須負擔房租及龐大醫療費,頓時生活陷入絕境,急需社會及政府救助。黃等2員秉持濟難救急之精神,立即協助陳婦申請內政部「馬上關懷急難救助」專案補助,並轉介財團法人張榮發慈善基金會協助,希望幫助陳婦渡過難關。另黃員並與總頭寮工業區吳國恩理事長及其他慈善團體聯繫,轉達陳婦家人目前困境,並獲得各界善心人士樂捐,讓陳婦及其兒子解決生活及醫療費用等問題。

9、    第四分局偵查隊小隊長黃樹萌,於105年3月27日輪休,邀約幾位重機車車友前往嘉義縣大埔鄉遊玩。黃員途經新市區大營時,發現前方出現1名騎乘越野機車之男子為目前涉嫌竊盜及詐欺案之謝姓犯嫌,黃員立刻聯繫其他3名車友迴轉協助追車,並不動聲色地將謝嫌所騎乘之越野機車團團包圍。黃員將謝嫌攔停後立即出示證件,並要求謝嫌交代機車來源,謝嫌突遇警方盤查,心虛慌張,當場坦承罪行,黃員隨即將謝嫌逮捕並依法偵辦。經查謝姓犯嫌於105年3月22日至本市東區崇善路機車行,謊稱欲購買250之越野重型機車,向店家表示要試騎該輛機車,店家不疑有他讓其試乘,謝嫌竟一去不回,被害店家立即報案。謝嫌又於3月23日在仁德區家樂福賣場周遭竊得車牌1面,並將該面車牌懸掛於該輛重機車。黃員目前偵辦其他竊盜案件時曾查詢該面失竊車牌,不料該日放假出遊巧遇謝嫌騎乘懸掛該面失竊車牌之機車,順利破獲本案。

10、  第五分局開元派出所巡佐蕭文和,於105年2月24日擔服成大醫院周邊巡邏守望勤務,行經南市小東路成功大學光復校區側門十字路口時,見小東路西向東方向內側左轉轉用車道上(第一分局轄)有1輛藍色小貨車斜停在另一輛劉姓女子駕駛紅色自小客車前,小貨車駕駛站在路口向紅色自小客車駕駛大聲咆哮,蕭員見狀主動上前詢問,經了解為行車糾紛後,蕭員請雙方至派出所處理,惟小貨車駕駛表示他沒有時間,遂開車逕行離去。紅色自小客車駕駛劉女表示,該輛小貨車在小東路上2度將她攔下實在過份,她要對貨車駕駛提出告訴。蕭員乃依規定通報轄區第一分局東寧派出所派員到場,並在場陪同劉女等候東寧派出所同仁,俟東寧所同仁到場後蕭員乃將小貨車車號告知東寧所同仁後,全案交由東寧派出所處理,蕭員對於非管轄案件,仍主動前往處理及關懷,並在他所同仁到場前,仍在場安撫民眾不滿情緒,深獲民眾感激,並於3月12日致信第五分局分局長表示感謝

11、  第五分局實踐派出所所長李旼暾、警員洪東南等2員,於105年3月11日擔服防制危駕勤務,獲報實踐街永祥公園內有民眾要自殺。李等2員到場後,發現1名女子左手持刀情緒十分激動,揚言欲自殺。李等2員見狀立即安撫其情緒,但該女子情緒未見緩和,並持刀欲刺向自己腹部。李等2員立即上前將刀奪下,過程中李員右手掌背部不慎遭刀刺傷流血,為防止該女子再有自殺情形,李員仍負傷將其上銬保護管束,並帶返所戒護。經查該女子為姓蘇有輕微精神障礙,長期在外流浪,經帶返所戒護後,蘇女情緒回穩並向洪員表示已3天未進食,適所內剛好有李員兒子彌月之喜的蛋糕,便請蘇女享用。經洪員聯繫蘇女父親到所後,見警方提供蛋糕讓蘇女止飢,李員又不顧自身安危奪刀受傷,成功挽救其女自殺,深表感激。

12、  第三分局海南派出所巡佐兼副所長翁國洲、巡佐陳振桔及警員邱文彪等3員,於105年3月2日擔服執行列管毒品治安顧慮人口訪查勤務,訪查黃姓毒品犯罪人口時,發現黃女一手抱幼兒、一手牽4歲幼童,形色十分慌張。探訪中,員警向黃女規勸,其家中尚有養育幼童,實不可再吸食毒品。黃女心虛之下,向員警坦承仍在吸食毒品,並主動從家中客廳抽屜內拿出1小包安非他命交付予員警。員警帶黃女返所前,先聯絡其丈夫及家屬,詢問是否可以返家照顧小孩,但家屬表示,當日在高雄市工作,無法立即返家。因此,翁等3員乃將2名幼童一併帶返所內照顧。副所長等3名男警為替黃女照顧2名幼兒,手忙腳亂地幫幼童換尿布、抱小孩以及拿餅干、糖果哄小孩等,直到黃女家屬從高雄趕回來後,始得休息。翁等3員工作積極認真,熱心協助照料毒品嫌疑人之幼童,深獲家屬感激。

13、  第六分局大林派出所警員鄭文慶,於105年2月24日擔服家戶訪查勤務,獲報南區公英一街某民宅內有民眾自殺,鄭員立即趕往救援,到場後發現,有婦人情緒激動地手持美工刀坐在臥室地板上,其左手腕血流不止,以致地板上血跡斑斑,鄭員驚覺事態嚴重,趁婦人不注意時機警奪下其手上之刀具。由於該址巷弄狹窄,致使救護車無法駛入,鄭員乃將婦人從該址4樓抱至1樓,再由救護人員協助將婦人緊急送醫救治,幸經鄭員及時到場搶救送醫,挽回李婦寶貴生命。

14、  第六分局新興派出所警員賴右勳,於105年3月13日擔服備勤勤務,獲報中華西路1段某民宅內有民眾燒炭自殺,賴員立即趕抵現場,並協同林姓報案人上樓察看,在房間外發現陣陣濃煙已從門縫裡往外竄,賴員隨即踹開房門,在煙味瀰漫的房間內發現林姓婦人已奄奄一息、全身癱軟地仰臥在地板上。賴員立即將房間門窗打開,讓空氣流通,並熄滅臉盆內燃燒之炭火,再與林民合力將已昏迷之林婦拉出房外,賴員再向林婦施予CPR急救,俟救護車抵達後,立即將其緊急送醫急救,及時挽救林婦生命。

  

台長: 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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