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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0 19:00:03| 人氣18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臺南市警察局新營分局召開萬安39號演習 協調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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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新營警分局為舉行「105年度軍民聯合防空萬安39號演習協調會」,由副分局長章振國主持,並邀請轄區各區公所、機關、學校等相關單位溝通協調,以建立共識,期能圓滿達成任務。

萬安39號演習預定在4月21日下午1時30分至2時舉行,演習時間為30分鐘,新營警察分局副分局長章振國於會中協調各機關、學校於演習前加強防空防護準備,並運用LED燈加強宣導,會中各單位也同意透過各種管道加強宣導,使民眾事先能充分瞭解相關訊息,並完成所有公、私避難設施檢查整備與分配,於演習中避難場所完全開放供民眾避難,並加強防空疏散避難等相關事宜,會議中逐項討論,並聽取與會人員意見,集思廣益,請各機關、學校協助下列事項宣導:

(一)演習當天民眾聞悉警報聲,家居人員應一律緊閉門窗、關閉水電、

瓦斯,熄滅燈火,迅速進入自備地下室避難,無地下室者請依警

察單位之分配迅速進入附近之地下室避難。

(二)街道行人或流動人口,請進入附近地下室避難,郊區或偏僻地區

無避難設備者,請自行選擇隱蔽或較安全之處所(如涵洞、水溝、

高大建築之底層等)躲避。

(三)車輛除配有演習通行證或送醫急救、待產,其餘車輛一律停靠路邊或轉入巷道疏散,車上人員並下車就近疏散避難,並儘可能配合警方的各項指揮與管制。

(四)高速公路行駛中之車輛不予管制可繼續行駛,惟下車旅客與下交流道車輛,均應即於附近道路兩側疏散,並接受憲警人員指揮管制,其中進入高速公路之交流道均實施管制(准下不准上)。

(五)演習期間,人、車不依規定疏散避難或不接受憲警人員指揮管制者,依民防法第25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萬安演習係屬民防整備之ㄧ環,平時「多一分準備、多一分保障」,

戰時「少一分災難」,呼籲民眾配合本次萬安39號軍民聯合防空演練,隨時都能居安思危,培養憂患意識,生命及財產才能真正確保安全無虞。
 

臺南市警察局新營分局4月8、9日執行取締酒駕

為遏阻酒後駕車行為,消弭酒後駕車肇事案件發生,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於105年4月8、9日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專案,該日專案勤務時段將針對轄區各主要道路、易肇事路段全面執行稽查、攔檢取締酒後駕車違規行為杜絕心存僥倖之違規駕駛人,有效遏止酒後駕車及肇事行為,以維大眾安全

該分局表示,酒後發生交通事故,除本身違規受罰及涉公共危險罪外,極易造成對方及本身身體受傷甚至因而造成死亡,無形中造成數個家庭之悲劇。為確保民眾行車安全,降低交通事故發生,將不定時執行酒後駕車之取締工作,呼籲駕駛人,切勿酒後駕車,如有飲酒,請未飲酒之家(友)人駕駛車輛,或乘坐大眾運輸交通工具、計程車,以維本身及他人身體、生命之安全,

希望各位駕駛朋友切勿心存僥倖,確實遵守『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的安全法則,愛惜自己的生命以及尊重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切勿酒後開車,以保障行車安全;惟有安全才是回家唯一的路。

駕駛人「一分醉意,十分危險」,勿因貪杯而酒醉駕車,倘若飲酒,則不要逞強駕車,新營警察分局有提供「代叫計程車」服務(服務電話:06-6323297),民眾可善加利用,才能歡樂暢飲、平安返家。

 

 

台長: 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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