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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8 19:59:50| 人氣15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臺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舉辦105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39號)演習任務講習協調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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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南部地區(含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等3縣市),於105年4月21日(星期四)13時30分至14時實施萬安39號演習,採有預告、分區同時段方式,實施30分鐘,人、車疏散、避難、交通管制及戰災救護等實作演練;演習地區內之所有部隊、機關、學校及民眾共同參與,第三分局於105年4月8日下午14時30分邀集安南區公所、安南區義警(民防)中隊長、安南區衛生所、臺南憲兵隊、國道公路警察第四大隊、消防局安南、安和、土城消防分隊,臺南地區農會果菜市場及各級學校等代表,由分局長黃光榮親自主持,召開「105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39號)演習任務講習暨工作協調會」,就萬安39號演習工作預作準備。

分局長黃光榮表示,本次演習期間實施人、車疏散和交通管制,行走或行駛在一般道路上的行人和車輛,都需就地疏散避難。演習警報發放後,人車必須遵守軍、警及民防人員疏導或就地疏散避難;住家及公共場所人員進入室內並緊閉門窗、熄滅燈火;演習時在街道中的行人,要依執勤人員引導,立即進入附近的防空避難所避難;在市區行駛的車輛,一律停靠路邊,在非幹道上行駛的車輛,立即向道路兩旁疏散停放。高速公路各交流道實施准下不准上管制,行駛於高速公路上的車輛不予管制,下交流道的車輛,立即疏散避難。防空演習時,如果不聽從執勤的憲、警、民防、義勇警察人員實施疏散避難與交通、燈火管制命令者,依民防法第25條,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台長: 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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