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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1 20:09:02| 人氣38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臺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105年4月1日起推動「機車安全GO執法」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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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警察局自105年4月1日起推動「機車安全GO執法」專案,期能續降低交通事故傷亡人數,確保行車安全與秩序。專案首重成效,將以機車「闖紅燈」、「酒後駕車」、「逆向行駛」、「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等4項違規,列為重點執法項目。警察局各單位將規劃於轄區交通要道、易肇事路段,在上、下班等易肇事時段執行交通執法勤務,提高見警率,加強攔查取締交通違規。

   騎乘機車行駛至路口,在停止線的前、後,會有兩格類似自小客車停車格的停車格位,騎乘機車遇紅燈時應停放於停止線後方之「機車停等區線」的格位內,勿超越停止線,否則將依紅燈越線開罰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另騎乘機車若欲左轉,請行駛至轉向路口之「機車待轉區線」的格位內,並遵照號誌管制行駛完成左轉行為,否則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1項2款,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處罰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另外自小客車以上之車輛,於停等紅燈時,除了應遵守勿超越停止線之規定,亦不能進入「機車停等區線」格位內之範圍,違反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2項3款,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處罰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在此呼籲騎乘機車至路口停等紅燈或左轉彎時,應該依規定停於「機車停等區線」或「機車待轉區線」格位範圍內,行駛既安全又不違規,又再次強調行駛機車切勿闖紅燈、酒後駕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逆向行駛!籲請民眾共同來響應「機車安全GO」守法運動!!!

【備註】

違規項目

違反交通法令條文

罰則

闖紅燈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

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酒後駕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

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拒絕接受第一項測試之檢定者,處新臺幣九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吊銷該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若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以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未依規定

兩段式左轉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2款

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逆向行駛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款

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辦理「安南區府安路四段162巷及176巷路面改善工程施工」,請用路人提早因應改道行駛,部分道路將實施交通管制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為辦理「安南區府安路四段162巷及176巷路面改善工程(遇雨順延)」,將於105月3月21日(星期一)封閉該路段進行路面刨鋪及柏油澆置作業,施工期間將採單側雙向通車。車輛行經施工區域,請依既有指示牌面及施工單位所設導引牌面說明行駛或提早改道行駛,並遵守管制人員導引,以確保行車安全。

    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施工期間進行車道封閉採調撥通行,實施交通管制範圍及周邊道路勢必會造成車輛壅塞狀況;因此交通警察大隊將透過警察廣播電臺及地方電臺隨時播報附近道路路況,提醒駕駛人行經該管制路段時,提早改道,亦請車輛駕駛人遵從管制人員指揮與疏導,以維交通安全及行車順暢。
 

辦理「安南區怡安路一段〈北安路至安和路〉路面改善施工」,請用路人提早因應改道行駛,部分道路將實施交通管制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為辦理「安南區怡安路一段〈北安路至安和路〉路面改善施工(遇雨順延)」,將於105月3月16日(星期三)至3月18日(星期五)封閉該路段進行路面刨鋪及柏油澆置作業,施工期間將採單側雙向通車。車輛行經施工區域,請依既有指示牌面及施工單位所設導引牌面說明行駛或提早改道行駛,並遵守管制人員導引,以確保行車安全。

    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施工期間進行車道封閉採調撥通行,實施交通管制範圍及周邊道路勢必會造成車輛壅塞狀況;因此交通警察大隊將透過警察廣播電臺及地方電臺隨時播報附近道路路況,提醒駕駛人行經該管制路段時,提早改道,亦請車輛駕駛人遵從管制人員指揮與疏導,以維交通安全及行車順暢。

台長: 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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