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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6 19:41:04| 人氣25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臺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破李○任等販毒集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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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刑事警察大隊(偵七隊)於104年10月接獲情資,獲悉綽號「吉祥法老王」為首販毒集團,意圖染指本轄白河、後壁、東山等區,販賣安非他命毒品予旗下藥腳,大撈不義之財,行徑甚為囂張。案經本大隊(偵七隊)情資蒐證齊備後陳報,並報請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篤股郭檢察官書鳴指揮,以期儘速將該嫌繩之以法,遏止其囂張行徑。

案經專案小組長達4個月積極布線,發現該集團除販賣毒品牟利,綽號「柚柚」男子更是肆無忌憚,擁槍自重藉以鞏固販毒地盤,該集團彼此分工細膩,雙方連繫皆以通訊軟體LINE約定交易時間、地點,為掩人耳目,甚至利用星城遊戲網站遊戲點數作為毒品交易籌碼。專案小組,經長期監控且緘認時機成熟,案由檢察官於25日凌晨5時指揮專案小組,動用50名警力,分成14組對18處同步執行搜索、拘提

於收網時,偵查人員在藥頭綽號「阿鈞」住處所守候整夜,乘天亮之際,研判藥頭應已熟睡入眠,即進入屋內住處角落散落電腦零件及修理工具,惟角落旁綽號「阿鈞」嘴上正叼著摻入海洛因香菸吸食解癮,見到查緝人員時眼神茫然,經了解渠因染上毒癮後無心從事電腦業,且因平日購毒金額甚大,才鋌而走險加入該集團;另在成員綽號「阿平」處所床鋪上起獲改造手槍、空氣手槍各1把及子彈10發,經「阿平」指出該把槍枝亦是為首「柚柚」男子持用槍枝

一、 上述犯嫌等帶回偵辦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2項罪嫌,移請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經檢察官向法院聲押及觀察勒戒。

二、 本局刑事警察大隊籲請民眾若發現毒品、非法持有槍械等情事,歡迎提供檢舉。檢舉電話:(06)6322340。

 

台長: 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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