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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5 21:04:03| 人氣29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南市警察局第五分局執行路檢查獲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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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105年2月13日執行春安工作防制危險駕車路檢勤務,一部車號FE-****自小客車見警方路檢,立即轉進中華北路1段203巷內,遭巷內執行路檢的立人派出所副所長林敏祥、警員陳昱瑾攔下盤查

駕駛陳○仁搖下車窗時車內傳出濃厚刺鼻味,陳男下車接受盤查時趁隙將香菸丟棄於地上,遭員警眼尖發現,要求將該菸撿起當場檢驗確認為愷菸,並經其同意檢視車內及隨身物品,在陳男隨身背包發現安非他命2小包(含袋重1.77公克)、吸食器2組、電子磅秤1個及分裝夾鍊袋1大包,陳嫌坦承持有毒品,遂將其帶所偵辦。

    經對其實施尿液檢驗,初篩結果安非他命及愷他命均呈陽性反應,全案訊後將陳嫌依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南市警第五分局開元所員警取締酒駕查獲毒品案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開元派出所副所長黃俊達員、警員李韋儀等人105年2月13日執行局頒取締酒駕勤務,在北區中華北路一段183號前,攔查一部A*J-38**自小客車時,車內傳出濃厚K他命的刺鼻味,駕駛劉○源(78年次)見事跡敗露,主動交出K盤及K他命1小包(含袋重0.85公克),劉某坦承持有及吸食毒品,車上乘客王○雯(78年次)亦坦承吸毒,遂將2人帶回派出所偵辦。

經對劉嫌等2人實施尿液檢驗,初篩結果均呈陽性反應。詢問其毒品來源,劉某稱毒品是在北區北安橋下向不明男子購買,全案訊後將劉某等2人依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函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台長: 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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