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6-01-29 19:10:25| 人氣29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員警為民服務獲公開表揚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於昨(29)日局務會議中,公開頒獎表揚104年12月份員警好人好事優良事蹟,計13件21人。市警局局長陳子敬表示,表彰員警優良的為民服務事蹟,代表意義深遠,盼全體員警能夠見賢思齊,加強為民服務工作,建立民眾對警察的信心,以提升本市整體優質的警察形象。此次接受表揚之員警優良事蹟摘述如下:

1、   白河分局長安派出所警員卓家麟長期深耕勤區,得知有位陳姓居民家人皆罹患智能障礙。日前陳男因父親病逝,致陳男生活陷入困境,無人照顧。卓員利用家戶訪查勤務之際,自行購買白米及生活物資送至陳男家中,並利用勤餘時間前往關懷陳男,教導其學習煮飯及燒菜等生活技能。卓員熱心公益、樂於助民,捐助勤區弱勢家庭。

2、   白河分局關嶺派出所警員羅大衛,於104年12月10日擔服備勤勤務獲報,有1名張姓女子至關子嶺紅葉公園後未返家,因張女患有憂鬱症,且近期壓力大有自殺傾向,家屬唯恐其發生意外,請求警方協尋。羅員除立即與所長黃俊雄至關子嶺紅葉公園搜尋外,另通報偵查隊偵查佐蔡雅男協助調閱張女手機發話位置,蔡員發現其手機最後發話位置為白河區關嶺里,立即到場協助搜尋。經羅員分析研判後,針對轄內空屋及工寮等處進行搜尋,遂於關嶺里一處空屋內尋獲張女。到場時,張女正持刀欲割腕自殺,其精神恍惚、情緖不穩且身體虛弱地坐於地上,羅員立即通知家屬到場;另通報救護車到場將張女送醫急救。

3、   麻豆分局拔林派出所警員兼副所長馮慶毅及警員鄭榮松等2員,分別擔服104年12月28日值班及備勤勤務時,見派出所門外有1名婦人四處張望且徘徊許久,馮員便請徐婦入所避寒,並向其詢問是否有困難需警方協助。徐婦表示渠於12月21日,接獲1通控嚇電話其有吸毒情事,要求匯款新臺幣50萬元打理。因心生恐懼,便將畢生積蓄新臺幣50萬元匯款至土地銀行樹林分行,但匯款後,內心備感煎熬,才提起勇氣向警方求助。馮員判斷是詐騙案件,因徐婦已於當日匯款至人頭帳戶,馮員便向土地銀行樹林分行詢問該筆帳款是否已被提領,經客服人員表示尚未提領。馮等2員除完成徐婦報案程序外,將該帳戶通報列為警示帳戶,並傳真至土地銀行樹林分行凍結該人頭帳戶,成功阻止被人提領。馮員為讓徐婦得以取回匯款,主動了解辦理取款相關程序,並轉告徐婦,深獲其感激。。

4、   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巡佐李俊龍及警員李清寶等2員,於104年12月31日擔服巡邏勤務獲報,有1名林姓民眾留下遺書後不知去向,請求警方協助。因無法確定自殺民眾所在位置,李等2員立即在轄內可能自殺及偏僻地點搜尋,並請勤務指揮中心通報線上警力協尋。終於在官田區西庄曾文溪堤防右段,尋獲林男所騎機車,但未發現林男。李等2員為把握救人時機,不斷於該堤防周遭搜尋。凌晨終於在曾文溪畔樹叢內發現已昏迷之林男,立即通報救護車將林男送往麻豆新樓醫院急救,及時挽救民眾生命。

5、   佳里分局佳里派出所警員凃瑩隆及呂孟慶中等2員,於104年12月24日擔服巡邏勤務,巡邏至佳里區忠孝路與光復路路口時,適遇1名身著汗衫短褲老翁自摔倒地,凃等2員立即上前將其扶坐路旁,因發現老翁疑有失智,遂先載回派出所內安置並確認其身分。經查詢後得知該老翁為永康分局列管易走失人口許姓老翁,經聯絡其家屬帶回照料,家屬對員警主動為民服務之熱忱深表感謝。

6、   佳里分局西港分駐所所長吳俊祥及警員劉淙彬等2員,於104年12月22日擔服巡邏勤務,接獲成功國小通報該校有2名呂姓學生仍在校內,其父親常因工作關係,遲至夜間才至校接該2名姊弟返家。吳等2員得知後,立即前往了解並將該2名姐弟帶回所內看護;另主動為兩姊弟提供晚餐復通知呂父到所領回。19時許,劉員發現有1名男子在所外四處觀望,遂主動上前詢問,得知該男子係兩姐弟之父親,當查驗身分時,發現呂男為妨害自由罪通緝犯。嗣經吳等2員苦心勸導,並允諾將協請學校及地方善心人士認養其小孩,終讓呂男安心坦然面對司法偵審。吳員請校方將兩姊弟個案轉報社會局辦理,並向校方表示下課後可先將兩姐弟送至所內由員警暫為看護及指導功課,嗣後再由勤餘同仁載送其等返家;另劉員見兩姊弟經濟窘境亦慷慨解囊,將現金新臺幣500元交由呂姓學生(姊姊)作為購餐使用。

7、   善化分局海寮派出所警員簡岳宏,於104年12月4日擔服備勤勤務,獲報前往安定區國八橋下迴轉道處理A3類交通事故,行經臺19線與國道8號高架橋下時,發現有1名男子逆向行走於外車道上,雖有駕駛人頻按喇叭示警,但該男子卻不為所動,險象環生。簡員趨前了解後,發現該男子疑似有智能障礙,俟簡員處理交通事故完畢後,將其帶回派出所內查證身分。值班警員王周民試著向該男子詢問年籍資料及住家電話,因其無法言語,只會做臉部及雙手揮舞等肢體動作,無法查證其身分。簡等2員遂逐一向鄰近分局及派出所詢問有無受理智能障礙男子失蹤案件,終於比對出第五分局所通報之協尋人口與該男子特徵相似。經聯繫陳姓報案人到所指認,確認該男子為其患有極重度多重障礙之弟弟無誤帶回照顧。

8、   新化分局新化派出所警員吳孟宇,於104年7月間至永康區永達醫院比對失蹤人口時,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社工向其表示,該院有位在民國98年「八八水災」期間安置的失智老婦,請代為協尋家屬。吳員乃利用休假日多次前往該院拍照該位失智老婦,並使用內政部警政署知識聯網身分不明系統進行比對約上千筆資料,期間並聯繫約10餘民眾到院指認,終於確認該老婦身分為何姓老婦,並聯繫老婦兒子南下相認無誤,並對警察為民服務精神表示由衷感激。吳員從民國99年至今,已尋獲失蹤人口300餘人。

9、   第五分局公園派出所警員姚志河,於104年12月11日擔服巡邏勤務,獲報北區育賢街路段有民眾路倒昏迷。姚員到場後,立即通知救護車將其送往成大醫院急救,惟該民眾仍傷重不治。因該死者身上無相關身分證件,姚員便手持死者相片於案發地點逐戶查詢,仍一無所獲,遂先以不明無名屍受理登錄協尋。姚民在死者口袋內搜獲1把鑰匙,順利查出死者身分為邱姓男子與其所騎乘之機車及車籍登錄資料,但因死者居無定所,以致無法聯繫其家屬。姚員秉持鍥而不舍之精神,利用勤餘及執行家戶訪查勤務時段,攜帶死者相片於邱男住居所附近查訪,得知死者經常前往北區某家釣蝦場,經該處民眾提供線索,終於聯繫到死者兒子,其子對於姚員排除萬難讓其亡父可以順利返家安葬,甚表感激。

10、 善化分局新市分駐所巡佐蘇財興及警員康益昌等2員,於104年12月27日擔服巡邏勤務,發現有1名男子深夜徒步在外遊蕩,乃趨前盤查。蘇等2員查詢時發覺該男子答非所問,偶有喃喃自語之情形,且身上未有任何身分證件。蘇等2員遂將其載回所內安置,經以M-POLICE行動載具臉部辨識功能查詢得知該男子為陳姓男子,蘇員立即以電話聯繫其母親並告知上情。經了解,陳男因患有精神異常之疾病,於南投自家外出後即不知去向,家屬因擔心其安危,已發動親友及鄰居在竹山鎮大街小巷四處找尋,幸被警方尋獲,家屬感謝萬分。

11、 玉井分局玉井派出所警員黃彥誌,於104年12月8日勤畢騎車返回勤務宿舍途中,行經玉井區中山路與臺84線路口時,發現1名未戴安全帽的少年騎乘輕機車往左鎮方向行駛,黃員眼尖發覺該少年一頭紅髮,且其衣著與12月6日玉井農會發生竊案之犯嫌特徵相似,便尾隨於後另通報線上巡邏員警支援,在臺20線34.6公里處將該少年攔下盤查,該楊姓少年坦承所騎乘之輕機車剛在玉井區公有零售市場內所竊取,支援警力立即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執行同行,並帶回玉井派出所偵訊。楊嫌坦承犯下12月6日玉井區農會竊盜案及12月6日玉井區公有市場第5號攤位財物竊盜等案,全案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偵辦。黃員處事機警,勤餘時間仍不忘維護轄區治安,順利偵破轄內金融機構及多起民生竊案。

12、 玉井分局玉井派出所警員謝瓊鎮,於104年12月6日擔服巡邏勤務,接獲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緊急協尋通報,稱其轄內王姓民眾因癌末有輕生念頭,可能返回臺南市玉井區三和里老家自殺。謝員立即前往王民老家附近搜尋,數次向屋內呼叫及由門窗向內探視,確定王民未在屋內,又於其老家周遭及可能出入處搜尋,均未發現其行蹤。謝員有感於家屬焦慮之心情,遂主動利用待命服勤時段前往三和里四處尋找。於凌晨在三和里活動中心旁尋獲王民,經謝員關懷委婉詢明離家原因及安撫情緒後,將其帶回派出所休息;另通知其女兒到所領回照料。

13、 保安警察大隊第二中隊警員楊嘉益及黃鴻志等2員,於104年12月24日擔服巡邏勤務,巡經安南區安中路2段107號前,見1名傷者倒臥車道中央,因該處燈光昏暗、險象環生,楊等2員立即將巡邏車停置在事故點後方並將警示燈開啟,以提醒後方車輛注意減速慢行,確保傷者安全無虞。楊等2員經趨前關懷得知,潘姓傷者係早晨騎腳踏車外出運動行經該處時,突遭路邊停放計程車之駕駛驟開車門撞擊倒地受傷無法動彈。楊等2員立即安撫其情緒及察看傷勢;另通知救護車、第三分局交通分隊及潘民家屬到場。楊等2員執行警戒梭巡時發現有1名盧姓民眾在路旁騎樓下觀望,行跡十分可疑,經趨前盤查後,得知盧民為本案肇事之計程車司機,因畏罪藏匿在騎樓下觀望,楊等2員依法將盧民逮捕,並移請第三分局偵辦。  

台長: 蔡永源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