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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3 23:30:03| 人氣18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農糧署叮嚀農友105年農地轉(契)作休耕申報期又快到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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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農地轉(契)作休耕申報期又快到囉!請農友在1月4日至2月5日向公所或農會辦理申報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105年轉(契)作休耕即將開始受理申報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為因應元旦連續假期彈性延長申報期,提醒農友記得在明(105)年1月4日至2月5日,到戶籍所在地公所或農會申辦轉(契)作休耕或種稻,可同時申報105年兩個期作之措施,農糧署叮嚀農友儘早申報轉(契)作休耕,安心好過年!

 

提供多項轉(契)作作物補貼,鼓勵農友適地種植

農糧署說明,為提高國產糧食供應,提供農友復耕作物多元選擇,包含硬質玉米、大豆、小麥等12項進口替代作物外,另有毛豆、結球萵苣等3項外銷潛力作物,輔導農民以契作方式生產,在適地適作原則下,農友可選擇最有利的作物種植。另考量部分農友種植需契作之作物可能未及與廠商簽訂合約,同意公所先行受理登記,農友於當地轉(契)作期開始前補件即可。

 

種植非獎勵作物辦理復耕種植登記,確保次年申報休耕維護地利資格

農糧署表示,為加強活化休耕地,將有限財政資源運用於實際從事耕作之農民,自105年起調整休耕給付條件,農地須於申報休耕當期作之「前兩個期作」至少要有1個期作復耕種植農作物,始得申報休耕,以維持一期種植一期休耕之合理耕作模式。農友倘自行復耕種植非計畫獎勵項目之作物,或僅第1期作符合基期年資格並申報休耕,而第2期作未具有基期年資格但確有種植農作物者,請於年度申報(或變更)期間,向戶籍所在地公所申報「自行復耕種植登記」,以利確認復耕面積,維持次年申報休耕資格。

農糧署表示,活化休耕農地計畫執行成效良好,農民收益增加,並創造產值及增加就業機會,兼顧農民權益及產業調整,政府用心,農友放心。

 

台長: 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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