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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0 19:12:26| 人氣31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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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傷女子割腕意圖尋短  警及時到場阻止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育平派出所警員蘇茂勝於1047814時至16時執行備勤勤務,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勤務指揮中心接獲110轉報案件,民眾報案指稱:「因與男朋友爭吵後心情不佳欲自殺」。勤指中心立即調派育平派出所警力巡佐黃建銘、警員王世賓支援至邱女住處(育平四街某址10)處置,到場後邱女已坐立於該住處大樓陽台圍牆且現場地板留有我愛你血漬,警方到場前邱女已用菜刀割頸、割腕;邱女表示覺得人生沒有意義,希望警方不要理會並欲待在現場冷靜,警方於現場口頭開導且趁邱女稍微平復心情後立即將邱女拉下陽台圍牆並在客廳將其壓制,由消防人員立即送往醫院且聯絡該男朋友協助勸導一同就醫。遂立即回報勤務指揮中心並關心、安撫情緒。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邱文亮獲悉後,立即表揚員警執勤中成功阻止該女子意圖自殺並即時挽救其生命,處理過程機警應變得宜,成功防止憾事發生,事蹟足堪表率。

 男街友辯稱舊衣髒,服飾店行竊女洋裝

 劉姓男子於10477日下午趁服飾店顏姓老闆娘不注意之際伺機竊取擺設於騎樓之女性洋裝,老闆娘發現後報警,警方線上巡邏網迅速前往,隨即在該服飾店隔壁廁所內查獲劉男,並發現劉男穿著甫竊得之女洋裝,令在場民眾啼笑皆非。

警方表示,劉Ο風(44歲)從民國80年起就開始犯案,有多項竊盜、詐騙等前科,平日居住在遊民收容所,偶打零工維生。於77日下午16時許,服飾店老闆娘向警方報案稱店內服飾遭竊,第四分局育平派出所線上警網獲報後立即前往,警方循線在該服飾店隔壁公廁內找到劉男,劉男由廁所出來後即穿著竊得之女性短洋裝,警方詢問為何行竊,劉男供稱因為自身衣服太髒所以才偷女裝來穿。

 

台長: 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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