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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4 20:21:44| 人氣40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十二年國教超額比序「競賽成績」採計爭議教育局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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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http://youtu.be/TuROVf4xls4針對十二年國教超額比序「競賽項目」採計原則,教育局表示,台南區之採計是依據台南區十二年國民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多元學習表現」採計原則辦理,各競賽項目均已「正面表列」,於表列之競賽項目始予採計競賽分數,未列於表列之競賽項目不予採計競賽分數,但學校可依獎狀為學生敘獎。

教育局表示,教育局於101917日發布之臺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多元學習表現」採計原則即已明訂,國際性及全國性競賽項目,以全國免試入學委員會(未成立前由教育部)所公布之參考項目,始予採計;區域性及縣市性競賽以本區公布之參考項目,始予採計。

另依教育部102125日函示,競賽採正面表列、按照逐級性、經常性等原則,從嚴審查。基於上開原則,本區高中高職入學推動工作小組依競賽逐級性、經常性辦理、教育局主辦之原則,「從嚴審核」教育局辦理之各項競賽,並於102916日發布「臺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超額比序區域性、縣市性採計競賽一覽表」在案,以為學生競賽採計項目之依準。

為維護學生公平,教育局特建立競賽項目審查機制,並於103224日函知各校在案,為求嚴謹正確,國中端依據相關規定於103224日至27日進行初審,免試入學委員會籌組的競賽審查小組,於103310日至14日進行複審及決審,過程並設有複查及申訴制度,所需審查期程將近1個月,若變動項目影響作業期程,是否有風險也應一併考量

對於議員及個別家長反映之意見,教育局將依原訂的期程,納入於318日召開的台南區高中高職入學推動工作小組會議,依照現行的超額比序採計原則,就法制面、程序面、技術面進行檢核及嚴謹討論。

 

台長: 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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