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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9 19:58:37| 人氣42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兩件竊案十分鐘偵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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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北報導】1030128日中午1130分左右,中正第一分局博愛路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稱於博愛路上的統一超商有竊賊在現場,請警方儘速到場逮捕。所長曾渙清接獲報告立即派遣所屬員警陳立昇、林華笙馳赴現場了解。經員警循線到場向該店店長周○玲詢問了解後,將竊取商品的嫌疑人陳○○逮捕,帶返派出所偵辦。不到十分鐘,員警返回超商向店家調閱店內監視器畫面時,竟發現店內又有人行竊,便不費吹灰之力的將第二位嫌疑人陳○○逮捕歸案,人贓俱獲下,竊嫌百口莫辯,只能乖乖束手就擒。兩位竊嫌都姓陳,連派出所偵辦此案員警,四位中亦有三位姓陳,實在巧合。

當天(28)日中午1130分左右,博愛路上的統一超商的周姓店長發現店內有一女子拿取巧克力及麵包放進側背包中,未付錢便要匆匆離去。隨即將其追回後,打電話向博愛路派出所管區警員陳立昇報案。陳姓員警接獲報案後,馬上向所長曾渙清報告,並立即馳赴現場處理。經當場詢問,該女子名為陳○○,稱因肚子餓又趕上班,不想排隊才會下手行竊。警方了解後,依竊盜罪嫌將其帶返所偵辦。約十分鐘後,竊嫌已帶回派出所接受偵訊,因需要保留案件證據,派出所員警返回超商內向周姓店長調閱監視器。就在調閱的同時,警方發現現場又有竊嫌在場行竊。一名男子,在店內竊取一瓶知名廠牌的蜆精後,快速步出超商並放入隨身背包內,店員隨即追出質問,並請警方處理。經了解該男子名為陳○○,自稱精神狀態不佳,想以蜆精提神,才會下手行竊。因人贓俱獲,無法狡辯,警方便將其帶回派出所,依竊盜罪嫌偵辦。此次兩件案件,前後相差不到十分鐘,兩名竊嫌互相沒有聯絡,也不認識,竟選在同一商家行竊,手法也一致,十分巧合。更巧的是,兩位竊嫌都姓陳,連派出所偵辦此案的四位員警中,亦同時有三位陳姓員警,實在令人咋舌。

此次兩件竊案相隔不到十分鐘,卻能迅速將嫌疑人繩之以法,並將贓物原封不動返還被害人,全賴民眾與警方相互合作、發現不法,才能使竊嫌無可乘之機,也讓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更有保障,能安心過個好年。

 

台長: 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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