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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7 19:34:14| 人氣28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台南市府說明鐵路地下化之拆遷戶補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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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有關臺南市鐵路地下化工程所造成的拆遷問題,除了依據土地征收條例規定依市價查估土地補償費,並依據「台南市公共工程地上物補償標準」查估地上物金額,市府並首開全國先例提出拆遷戶專案照顧住宅方案。除此,市府也考量為拆遷戶未來整建與重建房屋之需求,依照微拆、半拆、全拆不同狀況研擬拆遷建物的容積補償措施;全案經市都委會及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後,即可實施。

微拆戶因為拆除面積小,未來的重建影響較低,賸餘建築物如希望繼續居住使用,未來可採用「就地整建」方式,不受現行容積率規定之限制。舉例來說,原來合法建築物總樓板面積若為90,假設僅微拆10,賸餘80在未來整建時,也可依照原來90的總樓地板面積申請「就地整建」,不受影響。

除了就地整建外,市府也在本次都市計畫變更案中,提出「原地重建提升建蔽率」及「合併新建容積補償」方案,適用對象包括所有合法建物拆遷戶。

就半拆戶來說,除領取補償費外,剩餘建物如果因為賸餘土地面積過小或形勢不整而不能使用者,可依規定申請一併徵收。如果有意願原地重建,市府在本次都市計畫變更案中也增訂、合併新建容積補償等創新機制,提供半拆戶之居民多元補償管道。以住宅區為例,建蔽率由60%提昇至80%,即拆遷賸餘40的土地,原本重新建築地面之可建築面積為24,現在可以提高為32,使重建更為可行。

另外,申請人如符合「臺南市鐵路地下化工程拆遷戶專案照顧住宅申購作業要點」,也可申購照顧住宅,相對創造半拆戶居民之多元補償管道。也就是說,對於微拆戶與半拆戶來說,等於有「一間房子變成二間房子」選擇。

對於全拆戶狀況研擬拆遷建物的容積補償措施。在鐵路地下化工程用地範圍內,對於全拆戶徵收土地以市價金額補償外,為鼓勵全拆戶賸餘土地與毗鄰土地「合併新建」,市府將協助提昇拆遷戶的容積補償措施。也就是原來房子全拆所徵收土地面積的30%之樓地板面積,可移入合併新建的建築基地。以住宅區為例,假設全拆戶被徵收的房子土地面積為50(容積率200%),合併後的建築基地為100,則合併新建的總樓地板坪數原應為200,未來將可額外再增加30的樓地板面積至新的建築基地,這樣讓拆遷戶有額外的容積可以出售給周邊的地主,也提高重建的機會。

另外,如全拆戶房子已作為商業使用,也符合「臺南市鐵路地下化工程拆遷戶專案照顧住宅申購作業要點」,亦可以最優惠的價格申購照顧住宅1+2樓店面,提供拆遷戶便宜買。

市府為方便民眾詢問,在東區或北區區公所成立諮詢工作站,有任何意見歡迎至工作站提出疑問並反映意見。

台長: 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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