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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9 23:22:28| 人氣20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共通性載具-手機條碼即將於101年7月1日起全面上路,民眾索取電子發票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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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古秀美】南區國稅局表示,為便利無載具的消費者索取電子發票,財政部已於今(101)年3月推出條碼形式的共通性載具(例如:手機號碼),消費者只要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www.einvoice.nat.gov.tw)申請專區輸入手機號碼及電子信箱,經驗證程序後,就會產生一組專屬條碼,消費者可以自行列印並黏貼在手機或各式載具上,於1017月起即可持共通性載具至任何一家電子發票試辦店索取電子發票(消費者可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電子公佈欄/最新消息/共通性載具手機條碼試辦上線營業店一覽表查詢),不會再拿到紙本發票囉!

該局說明,目前推動以載具索取電子發票有以下四種領獎方式:一、以會員卡(例如:全聯福利卡、燦坤會員卡等)索取電子發票,中獎後由營業人主動通知消費者,消費者持身分證及會員卡至營業人處所辦理兌領獎(列印中獎紙本電子發票至郵局兌領現金,或選擇列印兌換商品證明聯)。二、以無記名式載具(例如:悠遊卡、icash卡等)索取電子發票,由消費者持載具自行至營業人所提供之多媒體資訊機(例如:統一超商之ibon機)對獎,中獎時即可透過ibon機列印紙本電子發票,再至郵局兌領現金。三、以共通性載具(如手機條碼)索取電子發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會將中獎通知寄送至消費者經驗證之電子郵件信箱,消費者須於多媒體資訊機(例如:統一超商之ibon機)輸入「手機號碼」及「驗證碼」,以列印紙本電子發票,再至郵局兌領現金。四、以自然人憑證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註冊,並將索取電子發票之載具(如會員卡、無記名式載具或共通性載具等)歸戶至該自然人憑證下,由政府自動對獎,中獎時平台會依據民眾留存之電子信箱通知中獎,並主動將中獎獎金匯至歸戶時所填寫之金融機構帳戶。

該局呼籲,消費時多利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共同響應政府節能減碳政策,方便又環保,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24小時免費服務電話0800-521-988

台長: 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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