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11
台灣從1950年代開始工業化,其所導致的污染和破壞,到1970年代已經非常嚴重,但直到1980年代被經濟成長所麻醉的台灣社會,才被層出不窮
的公害事件喚醒,反公害組織和環保團體大量出現,環保運動風起雲湧。環保運動發展至今,已經成為影響台灣社會未來發展的重要力量。以下就台灣環運的發展歷
史作一簡介。
一、 環保運動的興起
台灣的環運萌芽於1970年代中期至1985年間。在這個時期,台灣的知識份子吸收國外環運的理念,並經由報紙和雜誌扮演理念傳播的角色。當時他們
關心的議題有:飛歌女工中毒案、中部地區多氯聯苯中毒案、保護關渡紅樹林、保護恆春過境侯鳥、反對太魯閣立霧溪興建發電廠等。1979年美麗島事件後,黨
外運動人士亦開始關心公害問題。當時與環境、公害議題有關的民間團體只有「自然生態保育協會」和「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整體來說,此時期的環運力量是以知
識份子為主,訴求是以生態保育為主、反公害為輔。
1985年6月,台中縣大里鄉反對三晃農藥廠污染的鄉民,以闖入工廠的直接抗議行動,揭開了台灣地方住民反公害「自力救濟」運動的序幕;他們在
1986年4月成立了台灣第一個民間反公害團體─「台中縣公害防治協會」。接著,1986年初,鹿港鎮發起反對杜邦設置二氧化鈦廠的運動;1987年初,
新竹市水源里發起反對李長榮化工污染的運動。這些大型的以及其他為數眾多的「自力救濟」事件,對台灣社會產生了重大的衝擊,引發了台灣社會對經濟發展與環
境保護孰重的省思和辯論,也喚起了人民的環保意識,為台灣的環運奠定了基礎。
反核運動也是在1985年興起。雖然核一廠從1978年開始商業運轉,並且1979年美國三浬島核電意外事件引發國際反核電運動,但在台灣只有少數
學者的反對聲音,直到1985年政府欲興建「核四」,才引起許多學界人士的反對,而其預算也因立委反對未能通過而暫緩興建。其後因1986年蘇聯車諾比核
電廠爆炸的重大意外事件,使得反核電的聲浪愈來愈大,並且逐漸草根化。
在1985至1988年這段環運快速興起的時期,重要的環保團體紛紛成立。反核四的學界人士組成「新環境雜誌社」,於1986年開始發行刊物;後來
促成了「新環境基金會」和「主婦聯盟基金會」的成立(1987年9月)。以「知識的、草根的、行動的」組織屬性自我定位的「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於
1987年11月成立,許多教授身份的成員積極參與各項地方民眾的環保抗爭,並在各地結合地方環保人士成立分會。以結合環運幹部為主的「台灣綠色和平組
織」也在1988年初成立。
在這段期間,許多大專學生組織「調查團」或「工作隊」,走出校園,下鄉關懷,並在校園內成立環保社團。
為因應反公害抗爭風起雲湧的社會趨勢,中央政府在1987年提出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兼籌並顧」的「現階段環境保護政策綱領」,並設置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隨後各級地方政府也設置了環保部門。
二、 環保運動的發展
環運在1987年7月,政府解除戒嚴令的前後數年內,被視為挑戰政府公權力的力量,而受到來自政府的打壓。但當時也正是台灣追求民主化、本土化的
「黨外運動」興起的時代,黨外人士在1986年9月成立民主進步黨。當時環運的參與者,除了受害居民外,大多是民主運動的支持者,環運也因而與民主運動互
為支援,前者豐富了後者的內涵,後者增加了前者的力量。1992年立法院全面改選後,政治空間大開,環運對政策的影響力增加,但政黨對環運的參與卻減少,
而運動的形式也由直接行動逐漸轉向政策游說為主。因此,環運是在公害事件繼續發生、民主和本土意識逐漸普及,以及國際環保議題愈來愈受重視(1992年聯
合國召開「地球高峰會議」)的情況下發展過來。以下就幾項重要運動的發展經過作簡要的介紹。
1.反核運動:
反核電的學者在1987年開始到核電廠所在地和核四預定地宣揚反核理念。環保聯盟將反核列為工作重點,於1988年初邀集環保、政治、宗教、婦女、
原住民等團體擬定「反核行動計畫」,發表「反核宣言」。當年2月,蘭嶼原住民舉辦該島首次遊行─「驅除惡靈」,反對核廢料場之設置;4月底環保聯盟於台北
市首次舉辦反核禁食靜坐(台電大樓前)和反核遊行,並公佈500位大學教授反核連署名單。西德綠黨國會議員也來台聲援,反核運動開始與國際反核運動結合。
1990年,郝柏村出任行政院長,積極推動核四,但反核力量也隨之壯大;1991年五月之反核遊行人數達到2萬人,但原能會強行通過核四之環境影響評估
(9月底),因而引發10月3日貢寮鄉核四預定地警民衝突的不幸事件。1992年2月行政院同意核四復工,並要求立法院解凍預算,環保聯盟從5月中旬開始
在立法院門口舉辦「反核四、飢餓24」靜坐活動,直到預算在6月被解凍;從此之後,立法院成為反核四的重要戰場。1993年6月立法院國、民兩黨因重審核
四預算解凍案而發生嚴重肢體衝突。1994年5月22日在台北縣長尤清支持下,貢寮鄉舉辦「核四公民投票」,結果反對核四者高達96%;5月29日的反核
遊行人數高達三萬人,但7月12日在反核人士的抗議下,立法院通過了核四8年預算。為了抗議擁核立委,反核團體在1994年6月底發起罷免台北縣市擁核立
委的運動,但因立法院修改「選舉罷免法」,使得罷免案雖進入投票階段但未能成功。當年11月27日北縣府於罷免立委案投票時,同時舉辦核四公投,結果反核
四者有89%。另外,民主運動前輩林義雄先生於1994年7月12發起「核四公投、十萬簽名」禁食活動,接著在9月中旬成立「核四公投促進會」,並舉辦歷
時一個多月的環島「千里苦行」,宣揚「人民做主、核四公投」的理念(1997和2002年舉辦第2、3次「全國苦行」)。1995年9月亞洲各國反核團體
在台北舉辦第三屆「非核亞洲論壇」會議,(2002年舉辦第十屆),反對核電工業集團向亞洲推銷核電,並抗議法國和中國核子試爆。1996年3月23日台
北市政府舉辦核四公投,結果反核四者有54%;而立法院也在5月24日通過了「廢止核電」的決議案,不過後來(10月18日)被行政院覆議而撤銷。核四的
反應爐和汽輪發電機都由日本廠商承包,所以日本反核及消費者團體發起抵制日商產品運動,台灣的反核人士也多次赴日本抗議。1997年1月中旬,台電與北韓
簽訂密約,擬將低強度核廢料送往北韓永久貯存,結果引起南韓政府以及各國環保團體的強烈抗議。而台灣本地的最終貯存場雖在巨額回饋金的誘因下,至今仍無去
處。
為了因應國際管制二氧化碳排放措施,1998年5月政府召開「全國能源會議」,環保聯盟於該會議之前也舉辦「民間能源會議」;核電議題是兩個會議的
主要焦點。是否繼續發展核電在全國會議中反對者居多數,使得行政院長蕭萬長作出以下結論:「我們不認為擴大核能發電是解決二氧化碳排放問題的答案,在確保
核能安全及廢料妥適處理的條件下,核能作為最後的選擇。」
2000年民進黨陳水扁,贏得總統選舉(3月18日)後,針對核四興建問題,環保團體發起遊行(5月13日)要求廢核四,行政院經過再評估(6月
16日-9月15日)後,決定停建(10月27日),但無法獲得國民黨等在野黨籍立委居多數的立法院同意,因此行政院長張俊雄又宣佈復工續建(2001年
2月14日);但是朝野政黨也得到了「非核家園」為終極目標的共識。行政院為了推動非核家園政策,先是設置宣導委員會,環保團體近年來繼續呼籲核四案以公
民投票做決定,後來提昇層級設置行政院非核家園推動委員會(2002年9月13日)。
環保團體近年來繼續呼籲核四案以公民投票決定,並要求政府落實非核家園政策。
2.反公害運動:
從1985年中期到1988年底,是台灣反對工廠污染抗爭事件最頻繁的時期。三晃農藥、李長榮化工、台化、台電、中油、生豐農藥、萬豪皮革、奇美化
工、中華紙漿、高銀化工、林園石化工業區等大小工廠及垃圾場所造成的公害都引起居民的抗爭。1988年10月林園石化工業區廢水污染海域事件引起抗爭,導
致工廠停工四日,並創下賠償當地居民13億元的記錄;此一事件的影響是賠償逐漸成為反公害抗爭的訴求目標,而政府及廠商也以「回饋金」、「補償金」來化解
居民的抗爭。1989年以來,較重大的公害事件有:1991年底桃園北部四鄉鎮因林口火力發電廠污染導致農作物受損,向台電索賠8億元;1992年5月高
雄大林浦居民因中油污染而圍廠索賠導致警民衝突;1993年4月高雄大社工業區空氣污染導致居民圍廠停工數日。
核三廠的輻射水外洩(1993年5月)、附近之珊瑚白化、魚群死亡,以及核二廠出水口變形魚出現(1993年7月)等事件,也引起居民和環保團體的抗議。
另外,1992年8月台北市民生別墅含有輻射鋼筋的事件被揭發,隨後更多輻射建築物被發現,輻射屋住戶於1993年成立了「輻射受害者協會」。1994年9月桃園市發現多條輻射馬路,龍潭大漢溪旁的輻射污染農田也被揭露。這些輻射污染事件引發了反對輻射污染的運動。
2005年環保團體開始關注高壓電纜、手機基地台等所產生的電磁波危害,要求政府依預警原則立法管制。
3.反對污染性工廠興建運動:
反對污染性工廠的興建或工業區的開發,是保護環境的積極方法,因此是環保團體著力最多的運動,其案例甚多,茲僅就重大者加以簡介。
(一) 反杜邦:1986年初,鹿港鎮發起反杜邦設置二氧化鈦廠運動,是反對興建新工程的首例。此運動動員層面廣闊、運動形式多元化,對環運後續發展影響深遠。此案也促使政府首度要求業者提出開發案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
(二)
反五輕:高雄市後勁地區民眾因中油煉油總廠之長期污染,反對在總廠興建五輕,1987年7月展開抗爭並圍堵工廠西門,歷經數次的警民衝突,引起全國矚目,
同時也讓該處嚴重污染的真相被披露,台灣是否應繼續發展石化工業首度被質疑。1990年5月後勁地區舉辦台灣首次公民投票,有六成以上民眾反對興建五輕,
然而在經濟部提出回饋方案和遷廠承諾後,9月22日五輕在鎮暴警察壓陣下動工。
(三)
反六輕:台塑擬於宜蘭輕油裂解廠和數十家石化廠(通稱六輕),環保聯盟於1987年11月開始推動反對此龐大石化工業開發案,縣長陳定南亦親身參與地方說
明會,與王永慶作電視辯論,並委託學者複評台塑所提的環評報告。1988年5月台塑宣佈六輕將移至桃園觀音,觀音民眾亦發起反對運動。但政府核准六輕觀音
設廠案後,台塑並未動工,而於1990年五輕動工後,重提宜蘭設廠計畫,而引發宜蘭第二次反六輕運動(1990年10月至1991年1月)。後來在經濟部
給予多項優惠措施下,六輕轉往雲林麥寮(1992年通過)和海豐地區(1993年通過)。雲林地區雖亦發起反六輕運動,但六輕定案後,重心逐漸轉移至養殖
業者的生計問題。
(四)
反對污染性產業東移:1988年台肥擬於花蓮市設置TDI廠,在環保聯盟的反對下,1989年打消計畫。而針對水泥業的東移,環保聯盟亦聯合原住民全力反
對,特別是「和平水泥專業區」和專用港的設置(1994年通過)。1995年花蓮市台泥產能擴大七倍而未作環評的案子被揭發後,引起花蓮環保團體反台泥運
動。
(五)
反濱南工業區運動:1994年東帝士和燁隆提出於台南縣七股濱海地區設置七輕、石化廠和煉鋼廠的「濱南工業區」開發案。由於該地區具有溼地、潟湖、沙丘、
沙洲等特殊景觀和豐富漁業資源,以及是瀕臨絕種的黑面琵鷺的覓食區,並且該計畫將耗用大量水資源、排放大量污染物(包括國際管制的二氧化碳),因此引起當
地部分居民以及環保團體的反對,環保團體提出設置「溼地國家公園」的替代方案。此案後來雖有條件通過環評,但因台南縣長蘇煥智強烈反對以及業者財務困難,
政府已經否決此案。
(六)
反拜耳:1994年底經濟部核准拜耳在台中港興建TDI廠的投資計畫,但TDI生產過程使用的毒性氣體引起民眾之疑慮而發起反拜耳運動。1997年底反拜
耳的廖永來當選台中縣縣長,主張以公投決定拜耳案,引起經建會和拜耳強烈反對。省議會審查此案之租地案時亦引發正反雙方之對峙,最後於1998年3月6日
強行通過,但拜耳於3月18日宣佈撤資。
(七)
反台塑煉鋼和國光石化:2004年台塑和中油分別提出於雲林離島工業區設置大煉鋼廠和石化廠的計畫。由於此二計畫將對雲林的水資源和環境帶來重大衝擊,並
排放巨額溫室氣體,因此引起地方民眾和環保團體強烈反對。2005年2月環保團體赴行政院首度以裸體抗議的方式反對此計畫。目前此二計畫正在辦理環評。
4.生態保育運動:
台灣生態保育的呼聲雖在1970年代中期已經出現,但在1980年代末期環保團體出現後,才經由更直接的行動,促使政府改變生態保育的政策和措施。
(一)
搶救森林:1988年3月12日環保聯盟首度到林務局抗議砍伐森林,接著環保團體於3月25日舉辦「森林上街頭」遊行,經過多次抗議,終使政府將林務局改
制為公務單位(1989年7月),並宣佈禁伐天然林(1991年)。近年來為了保護棲蘭檜木森林,環保團體提議設置「馬告國家公園」。
(二) 都市綠化:環保團體亦針對增加都市綠地、保護行道樹和老樹提出呼籲。1988年5月環保團體發起反對台北市七號公園設置大型體育館的運動,要求設置森林公園,終獲市政府同意(即今大安森林公園)。後來高雄地區的環保團體也推動衛武營公園、柴山自然公園的設置。
(三)
反對高爾夫球場設置:台灣絕大多數的高爾夫球場位於山坡地,球場超挖、侵占國土、破壞水土、污染水源、違法營業的現象存在很久。1993年環保團體發起反
高爾夫救水源的運動,赴各相關主管機關抗議,告發違法球場,並舉辦遊行(1994年3月、1995年4月)、鴻禧大溪球場植樹(1995年3月)等活動。
(四)
保護自然資源:1993年和1994年初台灣遭逢缺水的窘境,政府提出美濃和瑪家水庫的興建計畫,引起當地居民反水庫運動;環保聯盟於1994年3月舉辦
「民間水資源議會」,呼籲重視山林之水土保持和河川之整治。針對海岸地區生態環境的破壞(1995年6月)、南橫國道穿過「大武山自然保育區」(1995
年6月)、北縣八里污水處理廠的「十三行遺址」的保留(1991年)、蘇花高速公路興建對花蓮生態環境的破壞(2000年以來)和國土復育等議題,環保團
體亦舉辦多項活動。
(五)
保護動物:1992年底英國「環境調查協會」對台灣進口犀牛角一事,在國際上指控台灣違反「華盛頓公約」而發起抵制台灣商品的運動;1994年4月美國引
用「培利法案」對台灣進行貿易制裁,使得生態保育議題備受關注,促成「野生動物保育法」的修法(1995年)。以維護動物權為宗旨的「關懷生命協會」於
1993年成立。流浪狗的處置亦受到關注。各地野鳥學會亦開始關心生態環境的污染和破壞對鳥類生存的影響。
5.環境立法和環境教育運動:
環保團體積極推動多項環境政策、法案和制度的制定,如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制度、設置環境部,以及環境基本法、水土保持法、環境影響評估法、野生動物保
育法修正案、公民投票法等。環境保護的根本大法─環境基本法,終於在2002年底制定,此法首度將永續發展、環境保護優先的理念以及非核家園的目標納入法
條。環保團體在多次國大修憲時,亦提出「環境權」和「非核條款」入憲的主張,但至今尚未成功。環保團體亦掌握各種選舉機會,提出環保政見,評鑑候選人,爭
取行政首長和民意代表支持環保政策。
環保團體對環境教育亦著力甚多,如發行刊物、投稿報章雜誌、上電台、舉辦公聽會、舉辦環保營、舉辦校園環保節能減碳宣導講習、要求中小學教科書納入生態環保觀念等。
三. 環運的現況及展望
環運發展至今,所推動的運動有的成功,如禁伐原始林、宜蘭反六輕;有的失敗,如反五輕、反和平水泥專業區;有的仍在持續努力之中,如反核、保護山林
及海岸等。不過,經由環運的洗禮,民眾的環境意識及參與公共政策的意識和權利大為提升;政府的環保行政近年來也有相當程度的強化,業者也開始注重環保形
象。但是整體來說,政府的施政仍然以經濟開發為主要取向。因此,環境問題未見舒緩,仍然面臨深重的危機,如空氣依然污濁、河川依然黑臭、垃圾依然充斥,但
更多的山林被開闢、更多的海岸被破壞、更多的天然和人為災害接連發生。此外,我們也面臨全球暖化、全球資源逐漸匱乏,以及國際環保規範愈益嚴格等的挑戰。
環保運動將是一個長遠的運動。
地狹人稠的海島台灣需更強大的環保力量才能遏止生態環境的繼續惡化。希望更多的朋友支持環保運動,讓我們共同努力,留給後代子孫一個安全、健康、舒適、文明、永續的美麗家園。
四. 參考文獻
1. 施信民,台灣環保運動史料彙編(1),國史館,2006
2. 施信民,台灣環保運動史料彙編(2),國史館,2007
作者:施信民/ 台大化工系/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創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