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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氣候變遷表現指標」評比,台灣停在最差組! /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正在談什麼? / 別讓後人怨我們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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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氣候變遷表現指標」評比,台灣停在最差組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正在談什麼?


「全球氣候變遷表現指標」評比,台灣停在最差組

「全球氣候變遷表現指標」評比,台灣停在最差組

由 看守德國(Germanwatch)與歐洲氣候變遷行動聯盟(CAN-Europe)共同進行的全球各國對氣候變遷的表現指標於今日(11月18日)發 表;評估對象為占全球總排放90%以上的58個國家;評估重點在現況與趨勢; 指標有三項重點: CO2排放量與改變趨勢(60%),再生能源(10%)與節約能源(10%)現況與發展,以及氣候變遷國際與國內政策(各10%)等三大項。 主要資料來源是國際能源總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IEA),加上全球250位相關學者專家與民間組織代表對該國能源與氣候變遷政策的分析結果。

從開始主辦至今,主辦單位認為沒有國家值得前三名,所以排名順延三位,今年是第六度發佈。 台灣名列第52,名次沒變動,仍是倒數第十名。

今年度前三名為丹麥、英國與葡萄牙; 葡萄牙雖然因為經濟不景氣使得排放量大為減少,但是葡萄牙仍願意持續既有環境友善政策。表現最差三名與過去兩年相同,仍是沙烏地阿拉伯、伊朗與哈薩克。 以往的亞洲四小龍,除香港不列入外,南韓(51),台灣(52),及新加坡(53),這些年都在表現最差的一群,但次序略有改變: 新加坡從去年第53名上升到第48名,南韓從第51名降到第53名,台灣名次不變。

因為評估辦法在去年增加再生能源與節約能源部分,算法與前四年略有不同,台灣2009年起名次分別為32,47,47,與50; 但以去年初開始的評估方式重算,台灣過去排名應該是54 (2009),55 (2010),52 (2011),49 (2012),與52 (2013)。

五項主要指標中,CO2排放量部分國際排名沒有改變; 與目標差距此項仍為58國中倒數第三名! (第61為最後一名) 這結果和民間團體常期抱怨相當吻合: 政府只説不作。排放量電變化趨勢因為經濟不景氣,用電量需求減緩,不僅工業部門,所有部門都減緩,所以排名前進。

再生能源占總能源比率向下掉,為倒數第六名!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2009年通過至今, 行政部門卻處處置肘,不斷打壓,政策形同虛設,發展停滯,以致於輸給許多後起的國家。

能源效率部分排名略有提昇,但也可能海外生產比重高,在台灣生產減少所用能源減緩。 國際與國內與氣候變遷相關政策,分數下降,尤其是國家氣候變遷政策,不僅毫無進展,缺乏實際國內減量行動,甚至還希望透過境外機構,進行碳排放交易。 國際與國內氣候變遷政策所占比例不高,否則台灣排名將更差。

國際機構在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國大會召開期間發表這項評比,希望各國民眾瞭解其政府在面對氣候變遷問題的實際表現,期望對執政團隊能造成壓 力,改變心態。 一個禮拜前重創菲律賓的強烈颱風海燕,如果掠過台灣,我們是否有準備? 我們是否有盡到減緩氣候變遷的努力,降低強烈颱風發生的可能? 台灣政府過去六七年來,馬團隊不時將「節能減碳」掛在嘴邊; 「全球氣候變遷表現指標」評比結果來看,台灣「節能減碳」不僅毫無作為,更讓台灣在國際潮流中逐漸落後。

延伸閱讀:

 

Advance notice: The Climate Change Performance Index 2014
Advance notice: The Climate Change Performance Index 2013
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台灣環境保護連盟 整理

 



2011聯合國氣候變遷會議觀察與台灣減碳現況

2012.01.10
台灣環保聯盟學術委員召集人、台灣大學大氣系徐光蓉教授甫參加於南非德班舉辦的2011年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17屆締約國大會(COP17),12月28日於環保聯盟召開記者會分享參加COP17的觀察。

徐光蓉教授表示,在全球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全球氣候變遷影響所及不只是環境、經濟衝突問題,包括國家發展甚至全球人類發展,因此如何改善環境、改變能源政策才能有助永續發展。

徐光蓉教授一開始先提出國際間的數據,2007年IPCC的第四次評估報告提到,如果要把增溫控制在攝氏2度,全球二氧化碳的排放最遲在2020年 前就要達到最高,之後迅速減少。為了讓開發中國家有增量空間,工業國家應該在2020年前比1990年的排放量少25%至40%;2050年前要減少 80%至95%,但是現在工業國家承諾的減量沒有這麼多,僅14-19%。

國際能源組織(IEA)2011年出刊的全球能源展望(World Energy Outlook 2011)提到:

1. 2008、2009年由於全球經濟不景氣,二氧化碳排放量略微下降;2010年排放量又上升、能源消耗增加、能源使用效率惡化,台灣也是如此情況。

2. 全球能源使用量的增加,開發中國家的中國、印度佔了一半以上,且去年全球對再生能源的補貼大約660億美金,但是對化石能源的補貼超過了4000億美金,應減少對化石能源的補貼,這樣人類才可能儘快使用別的能源。

3. 現況朝向增溫在攝氏6度,如果想控制在增溫攝氏2度內,2010年之後使用化石能源的量就不能再增加,但是現在還是在增加。

4. 假如國際氣候變遷協商要在2015年開始,增溫在攝氏2度之內可排放的溫室效應氣體總量的90%已經釋出;假如在2017年才開始行動,人類就已經把增溫控制在攝氏2度可以容許的排放量全都用完了。除非完全不排放,人類已不能控制增溫在攝氏2度以內了。

COP17-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延長「京都議定書」

徐光蓉教授表示,這次COP17會議原本大家沒有抱持太大的期望,認為京都議定書2012年底就失效
了,可能不會討論出具體結論。大家爭議2012年之後怎麼辦,是工業國家繼續作更多減量?還是高排放的開發中國家也要作減量?

到了會議最後一天,歐盟(EU)、小島國家聯盟(AOSIS)、極低度開發國家(LDC)聯合起來否決大會準備的會議結論。歐盟力主:應於2015 年前制定氣候協商結果,所有的高排放國家都要受到約束,並應於2020年前開始施行。在會議延長約36小時後,與會者終於同意此版本:將文字 從”legally biding”意指所有國家都要有承諾,改成”an agreed outcome with legal force”-大家同意有法律約束力效果的結果,未來的趨勢為所有國家都要作到減量,不是只有工業國家需要作到減量,實質成效如何還有待觀察。另外也決議 讓「京都議定書」自動延期,在2015年前決定下個階段的承諾,2020年之前開始生效。

台灣減碳成效有待加強

反觀台灣的減碳成效,徐光蓉教授提出2011年12月5日看守德國 (German Watch)與歐洲氣候變遷行動聯盟(Climate Action Network Europe)所發表的年度氣候變遷表現指標報告,評估對象為佔全球總排放量90%以上的58個國家,評分重點和個別比重:1. CO2排放改變趨勢(50%)、2. CO2排放量(30%)、3. 氣候變遷政策(20%)。台灣從開始舉辦就名列其中,但表現持續下滑,四年來排名為32、47、47、50,2011年還被排到表現最差的群組中,其中表 現最差的指標為「減碳目標」,在倒數第3名。

此外,台灣199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排名全球第28名,2009年升到第21名;1990年至2009年期間的全球溫室氣體絕對增量,台灣居全球第 8名,其他前10名國家的各國人口不比台灣少,台灣的CO2排放量增加幅度相對很大。台灣從1998年就在談如何改善氣候變遷問題,但成效有待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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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後人怨我們愚蠢

作者:徐光蓉(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 國立台灣大學大氣科學系教授) 2011.03.

去年底到三月初, 天氣不只比往常冷, 而且冷的久, 冷得難過。 不僅臺灣氣溫低, 這兩年歐洲、北美冬季溫度遠比過去低, 不是說全球暖化, 怎麼如此? 其實, 這是過去少見的北極震盪, 同時間北極附近溫度較以往高許多, 全球平均溫度依舊持續上升; 嚴謹的說這是氣候變遷 — 近年的天氣型態和數千年來人類認知的變化開始不同, 似乎越來越難以預測。

氣候變化不是個時髦或遙遠地科學新知: 不適時節的天氣變化打亂動、植物生理時鐘; 人的農漁牧活動失去遵循的規律, 糧食供應開始青黃不接; 突發的劇烈天氣現象日益頻繁, 乾旱、暴雨更替, 令人措手不及; 人基本的健康、糧食、生理、安全都受影響, 進而引發社會、經濟與政治動盪; 如果不及時解決, 人類可能無法延續!

諷刺的是: 人類正是這問題的始作俑者。 工業革命以來大量使用煤、石油等, 將數百萬年前封存於岩石的碳釋放到大氣中, 逐漸改變大氣的組成, 也因此改變地球的氣候、環境。 近兩百年, 全球人口快速從10億增加到約70億, 地球的資源不僅要提供人的食衣住行, 還需要滿足無止境的慾望; 幾個世紀人類任性地利用、堆棄廢物, 過去看似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土地、海洋、空氣, 不僅逐漸失去原貌, 累積的酸性物質、戴奧辛、重金屬、環境荷爾蒙、放射性物質等開始影響處在這環境所有的動植物和人。

真是太不公平了! 我們面對的問題是從工業革命累積到現在, 是工業國家過去掠奪資源、是哪些有錢的資本家恣意擴張造成, 為甚麼卻要今天的我們承擔這些惡果? 應該先釐清責任! 話是理直氣壯, 但怎麼進行呢? 不單是我們無法要求過去的人擔負責任, 我們也應該自省: 是否在能力所及範圍減輕後人的負擔? 過去人的行為可能因為是無知, 現在我們清楚知道許多事情的後果深遠卻執意進行, 明知故犯是否更該被譴責?

氣候變遷等環境問題不只是世代間的不正義, 還有區域間公平正義問題: 南太平洋的吐法魯、諾魯; 非洲布吉納法索; 亞洲孟加拉等, 雖然他們的CO2排放在全球微不足道, 但卻是遭受氣候變遷影響最嚴重國家; 臺灣人口占全球0.34%, CO2排放卻占全球0.9%, 我們是否屬於不正義的掠奪者?

可是, 我們並不願意作掠奪者呀! 於是, 我們儘量隨手關燈, 夏天冷氣溫度調高, 改裝省電燈泡, 吃素…等, 就已經技窮。 想少開車或騎機車, 就必須擔心上課或工作遲到; 想換用節能的家電, 卻看不懂標章; 畢生積蓄買房, 不知道往後能源支出會多少, …; 其實, 這些應該是政府要協助民眾的措施: 規定家電產品應清楚標示能耗, 廣設便捷的大眾運輸系統, 制定嚴格的節能建築規範…等, 民眾才有機會選擇比較節能的生活。

只要減少民眾住與行的能源消耗, 臺灣就算盡到全球社會一分子的責任? 不然! 根據經濟部能源局資料顯示: 住宅、商業與交通每年分別消耗12-13%能源, 其餘為工業用; 2001年起全國的能源使用效率有些微改善, 除了2008-2009年因為全球經濟衰退能源需求下降, 總能源消耗仍不斷增加; 而石化、鋼鐵、水泥及造紙等能源密集(高耗能)產業的能源使用效率更是迅速惡化, 2000到2008年效率下降28.4%! 同時期, 這些產業消耗全臺灣能源從27.3%上升到35.9%, 對臺灣GDP貢獻分別僅4.02%與3.86%; 傳統能源價格近年飛漲, 同時期臺灣分別花費3.88%及15.3%GDP購入能源。 用簡單的算術都可以知道, 僅考慮「經濟」面, 擴大高耗能產業已非常不划算, 更何況可能污染土地, 空氣, 影響糧食安全危及每位國民健康呀!

如果政府認為六輕擴建及八輕都應該發展, 是不是只要多種樹就可以抵銷產生的問題呢? 假設每平方公尺種一棵樹, 每年吸收1公斤CO2換成體重, 增加ㄧ個年排放量1000萬噸CO2工廠就需要新闢100億平方公尺(1萬平方公里)土地種樹, 相當於臺灣1/3土地呀! 臺灣2009年總CO2排放約2.6億噸, 種樹吸收微不足道也。 還有人說把要排出的CO2收集, 封存在地層裡。 原本蘊藏原油的地層相當合適: 耐高壓、不會外洩; 但是新找的岩層是否具有相似的效果, 不會滲漏、爆炸影響民眾安全? 2003年美國開始實驗計畫, 至今尚未成功, 經費已經是預算的4倍以上。

部分西方國家倡議應該考慮核能發電為減輕用煤、石油等引發氣候變遷問題的方案, 但因為核能發電運轉的安全, 核廢料至今無法妥善處理, 核能災變的影響等問題, 僅芬蘭於2005年開始新核能電廠計畫。 從開始, 新核電廠設備品管問題不斷, 使預定2009年中運轉供電計畫, 拖到2012年底才可能完成; 總經費比原預算多出60%; 芬蘭政府後悔地表示, 應該採取其他更有效更省錢的減CO2排放措施; 國際上真正快速發展的是風力、太陽能、生質能、地熱等再生能源。



臺灣位處亞熱帶, 99.25%能源仰賴進口, 規劃中的能源政策綱領卻仍以進口的煤、石油與鈾礦為主要能源, 還預留高耗能產業擴張空間; 完全不考慮國際高能源價格對臺灣社經影響, 也未鼓勵利用自然環境的優勢發展再生能源, 不但是暴殄天物, 更讓臺灣未來陷入難以自拔的困境! 如果我們不改變, 臺灣許多邦交國, 可能因為臺灣毫無節制的CO2排放而提早消失; 後代子孫可能抱怨我們愚蠢、貪婪; 當然, 也可能我們會目睹這些惡果。 現在, 還有機會改變這樣的結局, 每個人都應該誠實面對, 站出來: 要求、落實改變。


台長: CHRISTINA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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