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說的識大體,是什麼意思?」他瞪大眼期待解釋,覺得有人這麼形容他是很不可思議,「是好的意思嗎?」
我伸手在包包裡找到煙和打火機,初秋的夜晚雖然轉涼但還是有點悶悶的,捷運的聲音一班又一班地經過頭頂,「識大體」三個字在我的解釋裡其實很簡單。
「講白一點就是『識相』,因為識相不怎麼好聽,所以講『識大體』不是比較順耳嗎?」我徐徐呼出一口煙,在吐煙之前我還稍稍試一下風向,不想把煙吐往坐在下風處的他。
他不刻意迴避不小心飄向面前的煙,卻不太懂在於「識相」和「識大體」的相同性。「是認份嗎?我懂了。」他故作了解般的點點頭,還做了一個抽煙的動作,「很簡單嘛!當過兵的我就是不一樣。」
這跟當兵有什麼關係?我撇撇嘴將眼神轉開,前方九點鐘方向有一對情侶,從一個小時前就狀似要分離般的「十八相送」,一個小時候還在摟摟抱抱地親不停。這時我很想不識相地推開身前這位還沈浸在「識大體」的仁兄,然後勸告那對情侶,請他們認份一點,大庭廣眾之下....
「那麼愛表演抽煙?喏!這裡還有幾根不會拿去抽啊?」我示意盒裡的煙,他倒是直搖頭說:「我不抽煙。」
或許我一直以為我是個聽話的女人,結果做出來的卻總和現實相反,我試著去做,不論在外人面前還是私底下。這輩子我該「識大體」的事還有多少?分分秒秒做著對的事應是如此。那現在叼煙坐在機車上的我,就一定沒資格去向他解釋什麼叫「識大體」。「所以妳這麼說就是綜合我全部優點的意思。」他滿意地笑起來,他很得意於我的解釋。
我曾經也因為這三個字而自得意滿,但當下的我是多麼希望人生中不曾出現過這三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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