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愛寫東西的朋友,在他的字裡行間,流露出一些感概、一些對某人的關心、也有一些我不懂的悲傷。我問他那些悲傷是因為週遭的人嗎?還是因為感情?他說如果不是因為感情,寫不出這些心中的話。寫,是寫出當下的感觸。並不全是寫給那個愛過的人看的。
還有一個正在試著寫歌詞的朋友,某天她拿了一張她新寫的詞給我看,問我感覺如何。我仔細地“評審”後,對她笑了笑。「很芭樂。」是我的結論。
「妳的感情有什麼問題啊?」
「沒有啊!我想了好久,找了好多字才拼出這首詞。妳知道多麻煩,還要找押韻的字…」
原來,她那張描寫破碎的愛情,是找字拼出來的詞。
在國中的時候,常在同學的書包上看到一些描寫情感的字,「恨」、「一世情緣」、「難得糊塗」之類的。還在公車上看到一些用立可白寫在椅背上的字,「XXX我恨你一輩子!」、「XXX我想你想得好痛心」、「老公我愛你」。那時覺得很…帥,現在又看到了這些,我不禁認為從前的我也是這樣嗎?
是因為太無聊了,還是因為聽了太多情歌,有時認為自己的心好像也這麼靡爛了。寫下一些字來表示心裡的感覺,還是不要寫得太露骨,寫得越朦朧越好,這樣才有作家的感覺。寫得太悲傷了,想像自己被傷得太深。
直到某個人看到了自己寫下的心情,歪著頭說:「拜託!寫這什麼啊?你是被人拋棄了是不是?」
拋棄?戀愛都還沒一撇,哪來的拋棄?這是我那時的感覺!到底會不會欣賞啊?
說穿了,這都是我的無病呻吟而已,我不想到真正心痛時,怎麼也表示不出我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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