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某天跟我說如果女人想跟他在一起,就得表現給他知道她有多愛他。因為他是個不容易掏心的人,必須慢慢地了解。直到他愛上那個人,他會付出的,只要他做得到。
我遲疑了,「你怎麼會愛上之前的女朋友,她一定做了什麼事讓你覺得值得吧?」
之前的女朋友很會為他花心思,有時給他驚喜,有時給他感動。還有很多很多…。他因為這麼多的感動,發誓要給她最好。結果,在男人給了女人這麼多之後,女人還是擁別了─ 擁抱別的男人了。
我很好奇,「你不是付出了很多嗎?她怎麼會離開你?」
他覺得他必須給女人最好,所以他給了女人物質上的回饋,以報答女人給他的感動。房租、水電、零用…他努力存錢,幾乎給了女人。最後女人出國去,他以為女人還是一樣愛他,距離不是問題。他在原地等著女人。
分開的原因,他說了這麼一句:「就是那個男的比我有錢。」
「只有是男人有錢,就不用擔心沒有女朋友了吧?」
他講到這裡,我有點生氣。為了物質,人類的生活已經陷入太深,但是單單剩下感情,要是仍然建立在物質上,豈不是真的渾身銅臭味?
如果真的男人有錢就不愁沒有女人來,那何必談戀愛?因為有錢就不需要愛了?女人若為了男人的錢花心思讓他感動,卻不是為了愛情。那,有錢的男人,請去買一個女朋友吧!
錢?你太小看女人了吧?
女人要的是關心,是貼心,是體會。至於現實的麵包,還是得建立在愛情上,不是建立在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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