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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1-21 04:36:37| 人氣57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隨想】我的責任,不用你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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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李明依的一句「只要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引發了廣大的討論,被認為是不良的示範。其實這猶如純真的孩子脫口說出國王沒穿衣服一樣,並沒有不對,錯的是其他人。如果我說「只要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我願意為所做的事與引發的影響負起完全的責任」,整句話就變得擲地有聲。

這產生了一個問題:我能為所做的事負起責任嗎?如酒醉駕車肇事,人死不能復生,能負什麼責任?很多事情是不可逆的,後果並不能由個人所承擔,所以雖然我擁有極端的自由,在行動時仍要三思。因為一旦產生的後果難以承擔,會為自己產生困擾。重點不是旁人的眼光,而是內心的感受。

每做一件事,就會產生對應的後果,無可避免。通常這種後果是可以預期的,就好像價目表。如果我執意要插隊買票,可預期的後果便是眾人的鄙視眼光、有正義感的美少女破口大罵,也許還會和人打一架。這是我必須負起的責任,限制我的不是自由,而是後果。常常我們會罵別人沒有責任感,其實逃避並不是規避了責任,而是將責任用另外的一個方式表現。

應該被重視的不是限制青少年的自由,而是告訴他們:你要為所做的任何事負起責任,不管你願不願意。即使不想負責任,責任還是會自己找上門來。這裡講的不僅是外在的約束,還包括內心的平靜與滿足。不唸書沒關係,一事無成也不打緊,只要你願意面對可預期的困境。即使不願意面對,仍是無可逃避。

另一個問題是:如果我是超人,所有的所謂責任都與我沾不上邊。打不會痛,罵不會癢,為所欲為也沒有人可以制裁。是很不公平,但這就是現況。某些掌握優渥資源的人的確很接近這個境界,而你拿他一點辦法也沒有。

台長: 案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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